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市激活消费市场释放消费潜力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class="pmingcheng">2021-01-29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市激活消费市场释放消费潜力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激活消费市场释放消费潜力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12月9日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新乡市激活消费市场释放消费潜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稳定器作用,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激发消费活力,推动全市经济迅速复苏回补、稳增稳升,根据《河南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若干政策措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扎实开展促消费各项工作,尽快释放消费潜力,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全市整体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新乡应有贡献。

  二、重点工作

  (一)着力打造消费聚集区

  1.建好消费街区。通过政府引导、政策优惠,吸引一批省内外知名小吃、名优产品、特色产品、旅游产品、休闲项目入驻消费街区,丰富我市居民生活。打造老字号集聚商业街区。集中展示新乡的中华老字号、河南老字号、新乡老字号产品,培育新乡老字号消费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为居民消费提供便利。支持与鼓励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与大型知名电商平台开展合作,打造线上新乡老字号展馆,通过“互联网 老字号”的方式,帮助老字号从供应链终端更快地呼应消费者的需求,触发1 1大于2的财富乘数效应。打造进口品牌街区。依托宝龙广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在澳门街打造进口商品一条街,通过回购或引导现有商户经营进口商品的方式,引进一批国外知名品牌,形成进口商品消费一条街,满足消费者对国外商品的需求。各县(市)、区结合本区域特点,建设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一条街,丰富人民群众消费选择。打造购物休闲街区。以东方文化步行街为依托,围绕百货大楼、平原商场、大商新玛特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吸引高端消费、百姓消费人群,打造集购物、文化、休闲、餐饮、娱乐于一体的步行街。打造特色小吃街区。对西大街小吃街进行升级改造,按照街区重新合理规划、改造、提升,向东延伸到劳动路,引进一批特色小吃和非遗名录中新乡传统小吃,进一步完善配套功能,形成特色小吃一条街。在万达南广场规划场地,汇集国内、省内知名小吃品牌,形成名优特小吃市集。依托特色小吃街,每年开展新乡名吃、新乡名菜、新乡名店评选活动并授牌认定,提升经营者品牌意识,促进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指明消费去向,提振消费信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城管局,卫滨区政府、牧野区政府、红旗区政府)

  2.建设特色商业步行街。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特色,对现有商业步行街进行升级改造,集聚本地名特优产品,建设特色商业步行街,形成吸引消费的虹吸效应。结合实际对商业步行街基础设施、交通设施、信息平台和诚信体系等新建改建项目予以支持,提升品质化、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在符合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商业步行街等具备条件的商业街区开展宣传促销活动,营造规范有序、丰富多彩的商业氛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开展消费聚集区示范创建活动。在做好街区建设的同时,同步推进街景打造、休闲设施、装饰照明、夜间标识等夜间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为夜间消费者提供舒适的消费环境。依托东方文化步行街、西大街、东大街茶文化街等,打造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文化等功能于一体的中心城区消费轴心,大力培育示范消费聚集区。对各县(市)、区消费聚集区建设情况进行评审,对规划科学、秩序良好、干净卫生、诚信经营、促消费效果明显、在当地具有较强消费引领作用消费聚集区,开展市级消费聚集区示范创建命名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旅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多措并举释放消费潜能

  4.推动夜经济与地摊经济有机融合。开办露天夜市。采取市区联动、部门规范的办法,在大型商业广场规划夜市地摊经营区域,提供场地、灯光、设备等条件,区分民俗工艺区、民生集市区、娱乐体验区、美食乐享区,面向全市招募商户,进行规范管理,打造一批特色餐饮、展示、演艺夜间集市,条件成熟的可设立游客接待中心,纳入旅游线路点位,吸引市内外游客消费,打造稳岗促经济、消费促发展、持久有活力、经营有秩序、惠及大民生的规范化万货夜市大集。夜间公交要适当延长运营时间,为夜经济服务。鼓励大型商场超市、步行街区在不影响交通通行的情况下,允许店铺外摆,促进商品消费。在群众习惯性地摊聚集区,以审慎包容的态度,设定地摊经营边界,划定地摊经营摊位,规定地摊经营时间,强化服务,规范管理,推动地摊经济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商务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鼓励开展促销活动。在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位基础上,组织大型商超、百货和商业综合体,充分利用周末、节假日等时机,采取商品打折、发放消费券、免费试吃、免费体验等方式,开展各种线上、线下促销活动,刺激消费潜力释放,撬动消费升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推动汽车消费。创新汽车销售方式,与团车网等大型汽车销售在线平台合作,开办线上汽车展会,在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位基础上开展线下汽车展会,打造线上宣传、展示、引流,线下集合体验购车的汽车消费新模式。组织4S店面向社会发放汽车消费券,激发民众购车欲望,刺激汽车消费。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汽车置换活动,对购买国六以上排放标准及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提供优惠折扣。扩大宣传,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畅通二手车交易,完善优化车辆交易登记制度;争取二手车出口试点,释放置换空间。积极推进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制定淘汰车辆补贴办法,推动汽车更新换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

  7.促进酒类消费。以“豫酒振兴”战略为契机,对我市符合条件的酒类生产企业在技术改造、产品升级、扩大营销方面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打造百威啤酒节、南太行酒文化节等节日经济,通过文、商、旅结合的方式,促进酒类消费升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财政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

  8.促进家电消费。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新飞、海宝等本土家电品牌在我市大型商超设置销售专区专柜,提升品牌影响力,扩大销售覆盖面;开展本土家电品牌以旧换新工作,尽快形成现实购买力,刺激家电行业消费潜力释放。引导鼓励家电企业开展家电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9.创新餐饮消费方式。在适当位置设置美食智能终端机,覆盖写字楼、社区、企业,实现餐饮无人零售。引导餐馆分区进行中、西餐同步经营,开展经营项目混搭;餐饮与观影、休闲娱乐结合,强化餐饮娱乐功能;开办休闲农庄,把餐饮、手工、体验式消费相结合,打造高端进化版农家乐。鼓励阿里本地生活、美团、饿了么等平台推出佣金返还、消费红包、配送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让利于民。对新上线商户开通绿色通道进行专人服务免费培训,吸引更多的商户开拓线上业务,激发生活服务业活力。联合猪八戒网、阿里本地生活等,为全市餐饮企业开发整体统一的含直播带货的线上小程序,通过线上销售、线下体验的方式,促进餐饮企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落实国家战略重大项目推动消费升级

  10.建好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促消费。围绕卫河、百泉河、大沙河沿岸开展的项目规划、公园绿地以及湖、园等公共项目建设,与大运河文化保护和文化遗存相结合,彼此借势、合理布局,打造大运河沿岸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热点。(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发改委、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商务局,大运河沿线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1.抓好沿黄生态带建设促消费。深入挖掘和提炼黄河文化的精神价值,传承创新黄河文化的表达方式,讲好黄河文化的新乡故事,通过保护固态,传承活态,培育业态,打造黄河文化新地标,积极促进沿黄生态带文旅康养消费。(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发改委、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商务局,沿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促进文旅消费快速升温

  12.加快文化市场复苏。基层工会可使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定期在景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业街举办文艺演出活动,促进文、商、旅协同发展,带动区域消费。整合我市文玩、古玩市场及商家,精选文玩核桃、文玩葫芦、橄榄核雕、琥珀蜜蜡、玉石玉器、木雕竹雕、古玩字画等收藏价值较高的收藏品,举办专场拍卖会、书画展,促进文化产业消费。(责任单位:市文旅局、总工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3.刺激旅游消费。鼓励景区实施打折旅游年票销售、门票减半或者免费等优惠政策,星级酒店降低住宿收费标准,刺激旅游消费。探索发行新乡市旅游年卡。研究制定市级层面旅游年卡消费标准,鼓励旅游景区向市民群众提供年卡优惠服务,提振全市旅游市场,带动旅游消费。鼓励旅行社吸引外地大宗团队来新旅游。(责任单位:市文旅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4.开展红色传统教育助力消费。组织党、团员、工会会员到市内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红色传统教育研学、体验活动,丰富党团组织和工会活动内容,弘扬我市独有红色文化。(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大力发展会展经济

  15.组织开展展会。在办好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卫辉比干诞辰经贸交流会、延津小麦节、辉县百泉药交会、原阳大米节等传统展会的同时,结合新乡的优势产业、特色产品,谋划做大老字号展、车展、家装家居展、名特优农产品展等会展业。深入开展行业交流,搭建招展对接平台,吸引更多展览业组织机构和知名专业展览公司来我市举办展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城管局、住建局、科技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贸促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16.打造家政服务示范企业品牌。对现有零散的中介机构和家政服务小微企业(个体户)进行整合,鼓励支持各家政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从统一形象标识、商标字号、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逐步推行家政服务标准化经营,从而形成有竞争力、有知名度、服务质量高的家政服务示范企业品牌。开展家政扶贫行动,带动全市贫困村的富余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家政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发布诚信红黑榜,提升家政服务品质。积极申报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7.加大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力度。对新上岗的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组织一次“回炉”培训。落实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确保年底前累计培训超过1万人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发改委、商务局、总工会、妇联)

  18.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依托社区综合便民服务设施、社区商业服务综合体等发展嵌入式家政服务网点,统筹设置家政、养老、托育等服务内容,打造一批社区家庭服务示范项目。推动家政与电商、快递、物业等多种社区服务融合发展,加快智慧社区建设,为居民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

  19.支持实体企业向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鼓励经营困难的传统百货店、大型体育场馆、老旧工业厂区等改造为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等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在城市规划调整、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改扩建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商务局、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0.完善便民消费网络。开展品牌连锁便利店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优化便利店网点布局,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到农村、社区布点,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在同一县(市)、区区域增设经营场所的,可以选择办理经营场所备案或分支机构登记,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加大对杂货店、小卖部等社区门店的品牌连锁化改造力度,引进知名品牌和区域首店,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推进物流业转型升级

  21.推进物流转型发展。提升物流企业自动化、智能化、可控化物流设施设备的应用,提升社区智能物流箱普及率,完善优化物流配送网络,做好“最后一公里”保障工作。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快农村快递物流整合,促进电商平台和物流行业共同发力,带动快递物流发展和农村物流建设,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通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

  22.加大龙头物流企业招引力度。谋划包装一批物流项目,招引一批国内知名物流企业落地新乡。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培植大型骨干物流企业,促进物流企业与工业、农业、商贸流通企业的联动,推动电商、快递、冷链物流协同发展,主动融入产业物流供应链,促进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九)创新消费模式发展消费新业态

  23.推动线下线上融合发展。支持线下企业拓展线上业务,推广“平台销售 直播带货 短视频”全渠道矩阵营销,打造和评选一批新零售示范企业。鼓励传统商贸企业开展直播营销、内容营销、社群营销,发展“线上引流 实体消费”等销售新模式。引进体验式、场景化、智能化消费应用力度,满足消费者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4.鼓励发展直播电商。建设新乡名人、党政领导干部直播带货平台,打造“网红打卡地”“网红直播基地”,鼓励直播机构开展直播活动,发展直播经济。加强对直播基地的支持力度,在引进直播企业、MCN机构等入驻的同时,利用直播基地孵化主播(网红),培育本地网红。为直播企业、MCN机构、主播(网红)提供直播产品推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5.促进绿色消费。开展绿色商场、绿色宾馆、绿色饭店创建活动,倡导绿色消费,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杜绝白色污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文旅局、城管局)

  26.促进信息消费升级。加大5G网络建设力度,提升5G信号城区覆盖率,实现县城及以上区域5G全覆盖。推出更多5G套餐,推动5G千元机落地,加快5G规模化商用和普及;落实国务院关于降低移动运营资费标准有关要求,激发群众信息消费动力,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升级换代。贯彻落实携号转网有关政策规定,提升信息消费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工信局、各电信运营商)

  (十)扩大农村消费

  27.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深入推进益农信息社运营,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大力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渠道;完善农村物流网络,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举办网商采购大会等农网对接活动,扩大农产品销售,解决农户市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买卖难”问题。建设运营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网上扶贫消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供销社、市直工委、总工会、市邮政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8.积极推动乡村旅游。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建成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现代化新农村。推动农家乐标准化建设,提升农村旅游吸引力,促进农村一日游、体验式现代观光等农村旅游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文旅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一)促进房地产市场恢复活力

  29.加快新建商品房上市销售。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对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施工进度、完成工程建设投资达到项目投资额25%以上且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对获得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完成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核、合法确定施工队伍的项目,可办理施工许可证;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鼓励房地产企业创新销售方式,采取线上选房、VR看房、打折促销等方式开展销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二)推进康养、医疗、体育、教育消费

  30.积极推进康养、医疗消费。适当增加普惠性康养服务项目,将康养项目更大范围纳入医保体系,着力破解中低收入群体康养消费能力受限问题,重点培养老年群体康养消费习惯,让城乡居民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优化康养产业布局,以区域内公益性康养产业发展为主体,适度发展普适性康养产业与高端康养产业,精准对接消费市场,统筹开发养生养老、康复疗养、旅游度假、体育休闲等康养项目。抓好区域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做到环境生态宜居、交通通达、消费便捷;围绕康养对象需求,促进康养与医疗、体育、农业、旅游、教育、文化等深度融合,因地制宜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康养服务供应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民政局、人社局、文旅局、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1.促进体育消费升级。建设场地设施,增加要素供给,推动学校场地开放,规范场馆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体育市场秩序、丰富体育消费体验、开展体育消费试点、培养终生运动习惯;组织开展各类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运动,持续扩大体育消费。体育部门要通过与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相关产业管理部门的互动合作,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丰富体育产业的内容,延伸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住建局、文旅局、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2.丰富教育消费。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有利于个体身心全面健康发展的教育培训机构,开发研学旅行、实践营地、特色课程等教育服务产品。引导社会力量按照规范要求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和托幼机构,鼓励因地制宜多渠道增加供给,全面实施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非学制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妇联、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三)搭建出口转内销平台

  33.积极推动出口转内销。鼓励我市外贸生产企业对接各大电商平台,设置外贸产品专区。组织我市商业特色街区、步行街开展出口产品转内销专题活动。组织我市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与外贸企业深入对接,开展订单直采,设立外贸产品销售专区、专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34.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乡市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通报促消费工作开展情况,强力推进促消费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站在构建国内大循环的高度,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着眼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强化沟通协调,细化落实措施,形成合力,强力推动,抓好落实,确保成效。

  35.明确职责任务。各县(市)、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中长期(3~5年)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把促消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单位职能,强化责任意识,对《实施方案》中涉及的工作任务,要主动揽责不推责,主动作为不等靠,把应尽职责履行好,把预期效果实现好。

  36.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打破传统思维,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手段,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推动促消费工作高效优质发展。

  37.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网络、电视、海报、大屏幕、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抖音直播平台等媒体,宣传我市开展刺激消费的各项举措,提高全市人民群众的知情率,吸引群众参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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