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成文日期: 失效时间: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class="pmingcheng"> 2023-01-03 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乡市“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
利用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已经2022年11月2日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2 年11月17日

新乡市“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

“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新乡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乡绚丽篇章的关键时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攻坚期。科学编制《新乡市“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对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提升自然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本规划依据《河南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进行编制,主要阐明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指导新乡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现实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主要成绩

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新乡市在“十三五”期间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全面完成土地、矿产、林业等各类约束性指标,生态修复保护工作和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作进一步加强。

国土空间工作取得新成效。 自然资源规划系统机构进行重构性改革,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组织并推进新乡市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以及城市开发边界控制线试划工作。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和生态城山水林田湖草沙调查工作,对黄河流域新乡段进行“三调”数据套合,国土空间格局初步形成。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取得新作为。 严格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有量完成上级下达指标,确保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制定低效用地、闲置地、批而未供土地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城中村、棚户区等用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空间位置、时序安排和具体举措。全市地表水、黄河流域水质由轻度污染变为良好,海河流域污染程度减轻。全市矿山企业数由2015年底的78个减少到2020年底的16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成效显著。

生态保护修复实现新突破。 全市森林覆盖面积不断提升,新增生态修复面积45.45平方千米,林地保有量1290.54平方千米,森林覆盖率23.1%,完成《新乡市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确定的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的目标。全市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累计治理2218.03公顷(其中持证矿山完成394.94公顷),完成率100%,责任主体灭失矿山修复治理完成1823.09公顷,完成率86.29%,三区两线范围内责任主体灭失矿山修复治理完成1088.28公顷,完成率88.47%,均如期完成任务。积极谋划申报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平原示范区桥北乡、卫辉市唐庄镇、辉县市张村乡、长垣市蒲西街道列入自然资源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

第二节  面临问题

水资源短缺,利用效率不高。 新乡市属于资源型缺水城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偏少,人均水资源总量为184立方米/人,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00立方米/人),远低于国际公认缺水警戒线。人均年用水量高达319.3立方米/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47立方米/人),地表水资源紧缺,地下水供水量占比较大。

耕地资源约束趋紧,多方矛盾凸显。 多年来受城镇化、工业化快速推进,以及农业结构调整、自然灾害损毁和非农业建设占用等因素的影响,耕地保护面临较大压力,且未来耕地减少因素依然存在,耕地保护形势更趋严峻。

建设用地利用率低效,开发难度大。 新乡市区低效建设用地量大,共计4297.17公顷,其中城中村2970.78公顷,占比69.13%;棚户区617.31公顷,占比14.37%;旧工业区484.04公顷,占比11.26%;用地存在产权关系不明确、布局散乱、投入产出率低等因素,导致低效建设用地开发难度大。新乡市部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施难度较大,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但原农村固有宅基地并未退出,造成人均村庄建设用地较高。

矿产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综合利用水平较低。 “ 十三五”期间矿产资源整合后关闭了部分矿山,建筑石料与水泥用灰岩年产量减少,市场需求量持续上升,导致供需矛盾突出;矿山数量多、规模小、资源利用率低和经济效益差等问题依然存在;绿色矿山达标率、大中型矿山比例、“三率”达标率、土地复垦率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仍有提高空间。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

战略叠加的机遇期对自然要素保障提出新要求。 把握新乡市大发展、大跨越、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的重大机遇,推动乡村振兴建设,谋划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提升资源保障能力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资源紧约束前提下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推进新乡市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率利用迈出更大步伐。

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期对自然资源治理提出新思路。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贯彻落实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努力走在全省前列,推动生态空间格局更加优化,完善南太行生态保护修复体系,构建自然生态健康的南太行屏障。

经济跃升的突破期对自然资源改革发展提出新任务。 增强创新管理能力,全面提升治理水平,积极推进治理理念、治理手段等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空间规划管控、执法监管等体系建设,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引领能力,持续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国家、河南省以及新乡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向往为根本目的,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集约节约利用自然资源,完善城市空间布局,服务城市民生发展。为建成创新发展、开放包容、生态宜居、民主法治、文明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保障和发展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贯穿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全过程,确保党在自然资源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优化空间格局。 促进区域协调,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控制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城市开发边界控制线,创新规划实施机制,提升城市空间管控水平。

坚持保护修复并重。 保证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坚持节约高效利用。 降低资源消耗强度,提高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实现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

坚持社会民生共享。 发挥自然资源在社会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调节、支撑和保障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全面依法行政。 加快推进法治建设,提高行政职能,完善自然资源法规体系,规范自然资源运行监督体系,提高行政效能,建成法制完备、权责统一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展望2035年 , 自然资源保护水平和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大幅提高,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自然资源利用方式全面确立,利用效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根本好转,全面建立完善的生态价值体系,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

至2025年,“十四五”期间主要实现如下目标:

—— 自然资源保护修复取得新成效。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初步形成,生态修复面积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林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森林覆盖率达到24%以上;湿地保护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实施黄河流域、南太行山区等治理项目;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完成阶段性目标;全部矿种矿山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率”最低标准要求,新建矿山全部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 自然资源管控实现新突破。 严格保护耕地资源,耕地保有量完成上级下达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不低于580万亩。提高耕地的持续供给能力和粮食安全的资源支撑能力,协调生态安全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关系,稳步提升生产能力。加快耕地资源休养生息和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严控地下水使用,对于不稳定耕地区,实施退耕、休耕方式,实现耕地的生态恢复和有效治理。持续强化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更加精准高效,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指标,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问题从源头得到遏制。加强矿业宏观调控,促进结构优化,严格矿山准入条件。全市重要矿产实施开采总量调控,煤炭年开采总量控制在560万吨以内,固体矿山总数控制在25家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超过80%,矿业产值逐步趋于稳定,矿山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矿产品产量能够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 国土空间展现新格局。 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基本建立。坚持以生态优先、保证粮食安全、强化城乡协调、加强文化传承为核心要素,形成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国土开发强度控制均达到上级下达指标要求。

—— 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取得新实效。 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城镇化率达到61%以上。建立覆盖城乡多层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功能配套设施更加完善,城市能级和城市价值显著提升。构建多元融合的社区生活圈及富有人文关怀的城市公共活动空间,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塑造特色城乡风貌,加强城市公共安全水平,建设韧性城市,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自然资源管理效能迈上新台阶。 全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及确权登记全面展开。形成覆盖全域的多尺度、多类型地形测绘成果。形成国土空间信息平台的底板数据,促进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自然资源法规体系更加完备,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能力显著提高,土地督察制度和执法监管体系不断健全,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行政审批效能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表1 “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主要指标


一级

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2025 年目标

指标

展性

资源保护保障

1

耕地保有量(万亩)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约束性

2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个)

[3—5]

预期性

3

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预期性

资源利用效率

4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率(%/年)

20

预期性

5

单位生产总值使用建设用地下降率(%)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预期性

6

固体矿山总数(个)

<25

约束性

7

大中型矿山比例(%)

>80

预期性

生态保护治理

8

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面积(平方公里)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约束性

9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预期性

10

自然保护地占比(%)

4.5

约束性

11

森林覆盖率(%)

24

约束性

12

湿地保护率(%)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预期性

国土空间管控

13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公里)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约束性

14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亩)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约束性

15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万亩)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约束性

支撑

服务

能力

16

清洁能源矿产调查评价(平方公里)

[649]

预期性

17

1:50000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县、市、区)

[2]

预期性

18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北斗三代升级(座)

[15]

约束性

19

1:1000 、1:2000地理信息数据覆盖率(平地、丘陵地区)(%)

100

预期性

20

自然资源卫星应用市级分中心覆率(%)

100

预期性

注:[]内数据为规划期累计达到。

第四节  重大行动

“ 十四五”时期,围绕促进国家、省重大战略实施,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聚焦全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关键领域,确保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主要目标实现,实施具有战略性、基础性、突破性的重大行动。

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提质行动。 构建一体化自然生态保护治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统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治理。在确保黄河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持续科学开展大规模的国土绿化建设,加快建设南水北调中线 总干渠 、共产主义渠、天然文岩渠、幸福渠等生态廊道。 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提高行动。 围绕促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利用布局,推进资源的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编制并实施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并严守三条控制线,优化用途管制运行体系,加强国土空间科学管控。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完善建设用地总量、强度双控机制,推动土地复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推进林草资源可持续利用发展。

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深化行动。 加快构建科学、简明、可操作的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体系。全面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调查评价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市场体系建设,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

第三章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进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加快区域协同发展

积极推进郑新一体化,全域融入郑州都市圈。 以平原示范区为中心,统筹原阳城区和新乡县城,推动建设郑州都市圈同城化特别合作区。深度融入郑州产业分工,在产业、土地、交通、人力、公共服务等方面与郑州实现同城发展,形成郑新一体化日常生活圈,打造对接郑州的“桥头堡”。以平原示范区为核心,联动新乡县、延津县、原阳县、获嘉县建设“中原农谷”,引导都市圈重大农业科研资源和种业企业集聚,建成集育种研发、产业孵化、成果转化、展示交易和科教体验为一体的河南种业科技集成区,打造全球生物育种创新引领型新高地、全国种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田”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航母集群。带动都市圈内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特色现代农业科技园等示范性园区的发展。

强化毗邻城市合作,形成产业共建共享新格局。 与鹤壁、安阳、濮阳等豫北城市进行产业合作,推进产业协调互补。高水平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验田”和“先行区”的作用,持续开展改革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优化发展生态环境。优化示范区空间布局,鼓励支持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打破条块分割,采取合作共建、委托管理、飞地发展等方式,整合或托管区位相邻、产业相近的产业园区,开展“一区多园”建设模式。对接郑州、开封、山东菏泽和焦作、濮阳,推进黄河、南太行、大运河生态文化旅游一体化;对接焦作、鹤壁、安阳,共建南太行生态屏障和文旅康养产业带。

抓实市域城乡统筹,均衡协调内核凝聚力。 形成做强中心城区、做新副中心城市、做优支点城市和组团城市、做特小镇、做美乡村的多层体系。

中心城区中红旗区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富集的原始创新能力,打造新乡创新创业动力源;卫滨区、牧野区发挥服务全市高等级生活、生产功能;凤泉区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有序打造全市北部绿色屏障、生态新城和先进制造业基地,推动五彩凤凰山、生态凤泉湖的建设。

以长垣市为副中心,原阳县与平原示范区为桥头堡积极融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对接郑州大都市区产业转移,打造郑州大都市区重要创新服务节点、新型工业化基地、商贸物流基地,推进郑新一体化发展。

组团城市和支点城市着重发挥辉县市、卫辉市、获嘉县、新乡县、延津县等县(市)重要的特色职能,培育文化交流、休闲康养、旅游度假等功能,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端制造环节、技术研发环节的发展,与中心城区科技创新形成互促,大力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封丘县重点发展成为以机械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石墨烯、环卫装备产业为主的综合性商贸城市。

小镇重点突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特色和传统文化。

乡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实现乡村分类发展。

第二节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形成“一轴两翼一组团”的市域城镇空间发展格局。 以主城区(包括高新区、经开区)到新乡县、平原示范区、原阳县为主轴,打造郑新一体化发展先导区;以辉县市、获嘉县和卫辉市、延津县为两翼,打造郑新一体化产业转移示范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带;推进长垣市、封丘县一体化发展,建设东部城镇组团,打造长封县域经济协同发展示范区。

构建“一核三区”集约高效的农业发展格局。 以郑新一体化发展为牵引,充分发挥农业优势,建设“中原农谷”,打造国家农业新高地。“一核”以平原示范区为主体,包括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神农种植业实验室、河南现代农业研究开发基地、国家现代种业产业园、国家小麦技术创新中心示范基地,打造以种业为突出特征的农业创新高地和农业科技新城;“三区”包括东区、西区、南区,其中东区以延津县部分区域为主体,包括延津县优质小麦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食品加工园区,以小麦全产业链、粮油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为主要建设内容;西区以新乡县、获嘉县部分区域为主体,包括新乡县、获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小麦、大豆等良种繁育为主要建设内容;南区以原阳县部分区域为主体,包括原阳县稻米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厨房产业园,以水稻种植、食品全产业链加工为主要建设内容。

构建“两带、多廊、双环、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 “ 两带”为南太行生态旅游带及黄河生态文化带,共同打造东西向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带;“多廊”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共产主义渠、天然文岩渠、幸福渠等水系生态廊道 ;“ 双环”以都市区环城、中心城区环城构建生态绿廊,将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森林公园、湖泊湿地有效连接 ;“ 多点”为太行山猕猴、黄河鸟类湿地自然保护区,白云寺、凤凰山、黄河故道、博浪沙、跑马岭、龙卧岩等省级森林公园,凤泉湖、定国湖、平原湖等湖泊湿地。

第三节  塑造城市发展形态

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乡建设由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改造。修复河道水系,整治景观风貌,因地制宜建设城市生态湿地、郊野公园、体育公园、口袋公园等公共绿地,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 践行绿色发展模式,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绿色低碳、资源共享的智慧型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增强市政基础设施承载力。

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加快建设城市蓝绿空间,塑造高品质的城乡风貌,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根据总体城市设计,严格保护和充分利用自然水系、公园绿地、城市轴带、历史文化等景观资源,结合城市组团式布局特征,塑造具有特色的城市景观风貌。

优化城市治理水平。 完善城市规划引导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开发强度,加强各类规划信息互联互通和归集共享。统筹产业发展、居住功能和地上地下空间,推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前瞻布局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救灾和物资储备系统,完善重要区位人防工程,强化重要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维护管理和人口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建设抗风险能力强的韧性城市。

第四节  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加快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 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明确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加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完成“两县十乡百村”“千村规划”“百镇千村”“千万工程”等试点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挖掘村庄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特色优势,加强村民自建住房风貌规划引导,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安排各项建设时序,弥补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优化村庄空间结构,提升环境品质,实现有效管理。

推进高标准美丽乡村建设。 创新农村治理,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居民收入均衡化、要素配置合理化。合理控制建设用地与村庄建设高度,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农房建设和农村风貌的管控。重视文化传承、保留乡土风情、优化村落布局、塑造乡风风貌。提升乡村活力,增强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增加优秀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打响特色品牌,推动“一村一品”,弘扬文化传统,推进乡村旅游。全面提升乡村居民人居环境,实施垃圾收集的村庄比例达到100%,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

丰富现代化乡村建设模式。 深入挖掘农业农村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功能价值。开发新业态培育工程,拓展现代农业功能,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丰富乡村经济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为农业产业升级、农村价值释放、城乡融合发展探索新路径、培育新动能。

促进城乡资源要素交换流动。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保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土地规范流转,顺应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创新和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探索和建立完善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鼓励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转让农村权益的办法。规范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准入机制,全面提升城乡土地综合使用效率,优化城乡发展布局,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

深化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 建立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征地范围,积极实行成片开发区域审批,合理确定成片开发规模。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公开土地征收信息。严格执行征收农用地片区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因地制宜、多渠道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规范征地费用支付渠道,监管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优化调整。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确保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帮扶产业可持续发展。

保障农业发展空间。 优化农业整体格局,加快环新乡都市农业圈发展, 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前提下, 推动黄河滩区生态农业区、太行山地特色农业区、黄河故道高效农业区、太行山前现代农业区、平原示范智慧农业区的高质量发展。

第四章  强化土地资源保护,提升利用效率

第一节  强化耕地资源保护

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主体。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占用耕地单位必须按照“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原则,确保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相当。按照“盘活存量、控制增量”的原则,收购储备闲置土地,减少耕地征占,实现对耕地保护问题的早发现、快处置。加强规范管理,夯实基础,增强保护力,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各级管理机构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坚持开展耕地保护工作年度检查。突出督导巡查,着力构建市、县、镇(乡)、村四级耕地保护巡查网络,形成系统的监管网络体系。

严格监管永久基本农田。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除国家规定的重点项目外,一律不许占用,稳定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并提升质量,构建全面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体系。探索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积极实施现有耕地提质改造、农用地整治等工程,促使永久基本农田朝着规模化和集中化方向发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强化耕地用途管制。 以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目标,以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为着力点,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和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反映的耕地真实性情况,深入研究耕地保护合理性。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以县为单位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库,并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根据新增的耕地数量、水田规模、粮食产能,实行指标分类管理。认定新增耕地数量和类型,科学评定耕地质量等级,核算新增粮食产能。采取指标核销方式,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逐一挂钩,实行耕地数量、产能、水田指标核销制。

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全市各级政府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要求,对耕地进行经济补偿,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个体农户从耕地保护中获得长期、稳定的经济收益。各级政府可从土地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入、土地指标调剂收入以及其他财政资金中统筹安排耕地保护补偿资金。

专栏1 耕地利用管制与保护强化工程

强化耕地利用管控。 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非农业建设不得“未批先建”;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依法批准,应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改进和规范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必须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积极拓宽补充耕地途径。严肃处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按照坚决止住新增、稳妥处置存量的原则,对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实质性违法建设行为,要从重严处。

严格补充耕地管理。 加强补充耕地选址论证,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备案制度。严禁在生态红线内、河道保护范围内、大于25度坡等禁止开发区域内开垦耕地。严格补充耕地指标核定,对拟入库的补充耕地全面开展检查核查,严格落实三个100%和实地抽查核查签字背书制度。

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加快推进开展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强化农用地内部退耕、恢复以及耕地种植结构调整进出平衡管理,确保“好”耕地数量稳步上升、稳定利用耕地总量不减少。严格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耕地污染调查评价,严格污染土地准入管控,开展污染土地治理。

加强耕地动态监测。 锁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图斑,运用卫星遥感 影像 和信息化技术手段,充分依托 田长 制,实时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变化情况进行监测监管。

第二节  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发挥全市不同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总体管控,落实城市开发边界,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通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促进建设用地利用强度提升。坚持统筹引领原则,以落实下降目标为主线,将目标的落实贯穿于节约集约用地各项工作;坚持区域平衡原则,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土地资源禀赋和利用水平;坚持底线控制原则,既要确定五年下降目标底线,又要确定年度下降目标底线,实行双底线管控。

全力保障发展用地。 发挥区域优势,创新工作思路、破解土地瓶颈,始终坚持“规划领着项目干,要素跟着项目走”,结合新乡市发展实际,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做好用地保障,为项目顺利落户开辟新途径,并细化相关配套用地的支持措施。

专栏2 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工程

高速公路。 新晋高速公路块村营至营盘(省界)段、沿太行高速公路新乡段、鹤壁至辉县高速公路、濮阳至卫辉高速公路滑县至卫辉段、兰考至原阳高速公路封丘至原阳段、兰考至原阳高速公路兰考至封丘段、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郑州至新乡高速公路、郑州至辉县高速公路、安阳至新乡高速公路、长垣至修武高速公路封丘至修武段、长垣至修武高速公路S223至大广高速段、辉县至鄄城(豫鲁界)高速公路、沿黄高速公路武陟至济源段、京港澳高速公路新乡新区站、菏宝高速辉县站。

干线公路。 G107新乡境改建工程、G230通武线封丘滑县界至封丘獐鹿市段改建工程、G230通武线封丘至开封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S227林桐线卫辉市至郑济公铁两用桥段改建工程、S309长济线新乡市西环至获嘉武陟界段改建工程、S311封辉线与S230沿南太行线辉县三庆桥至薄壁段改建工程、S311封辉线封丘尹岗至姚务段改建工程、S311封辉线延津县城至与S229交叉口段改建工程、S229辉原线辉县至原阳葛埠口段改建工程、S230沿南太行线辉县林州界至辉县上八里段改建工程、S306濮辉线卫辉上乐村至辉县高庄段改建工程、S220南杞线长垣封丘界至封丘留光段改建工程、S227林桐线卫辉林州交界至S306交叉口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S231薄原线山西辉县界至薄壁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S311封辉线八里营至黄河大道段灾毁恢复提升工程、新乡市西环至S229段连接线工程、宏力大道东延、科隆大道东延。

水利工程。 贯孟堤扩建工程、长垣城乡供水工程、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新乡市、塔岗水库工程、合河水利枢纽 工程 、延津县引黄调蓄工程、原阳县城南引黄调蓄工程、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治理工程、卫辉市共产主义渠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河南省西霞院水利枢纽及灌区工程新乡市卫辉段、良相坡 和沧河下游治理工程、 柳围坡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

能源工程。 新(改、扩)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包括新乡中心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乡封丘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乡塔铺500千伏变电站第3台主变扩建工程、新乡获嘉500千伏变电站第3台主变扩建工程;新(改、扩)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包括河南新乡长垣蒲城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封丘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原阳东220千伏输变电工程、获嘉留香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乡市区展翅(中心)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乡市区东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改、扩)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约38个。辉县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原阳润原100MW风电场、大唐封丘风电场项目、卫辉市香泉抽水蓄能电站、卫辉市流水泉抽水蓄能电站、塔岗水库抽水蓄能项目。

重大公共服务类工程。 优先保障城镇村教育、医疗等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支持各县环镇公路规划建设,加快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全方位、多层次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开展全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完善“增存挂钩”机制,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工作。分类制定旧工业区、旧市场及其他低效用地、空闲地、批而未用土地的再开发年度计划,形成工作台账,分解到各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间和任务要求。分类制定各类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形成项目库,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专栏3 存量建设用地专项整治工程

开展“ 未”用地整治。 结合“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专项行动”, 对各类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分类处置、盘活利用,争取2—3年努力实现存量建设用地应收尽收、应储尽储、应供尽供、应转尽转。做好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工作,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基本任务,严格落实“增存挂钩”。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测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土地开发利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完善监管网络系统,强化人力配备,加大经费投入,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提高土地利用成效,确保全程监管落到实处。

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结合提高再开发规划的系统性和可实施性,发挥市场活力,创新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土地出让政策。支持推进城市更新改造、用地效益提升、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用地水平,增强科学发展的用地保障。有效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扩大城乡就业,刺激消费需求,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以供地结构优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开展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挖潜。 结合乡村振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全域综合整治,加大农村建设用地盘活力度。对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在依法收回其使用权后,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配套,重新划分宗地并调整确定产权归属,并按照新的规划条件确定入市范围。

促进建设用地提质增效。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要求的前提下,调整完善产业用地政策,创新使用方式,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机制。全面完成全市土地二级市场建设,加强住宅用地市场监测调控;探索建立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同权同价的使用权体系,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科学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持续优化储备用地结构,积极推行成片土地综合开发,增强调控市场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能力。

专栏4 土地高效利用促进工程

创新节地技术与节地模式。 建立城市三维地质结构模型,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的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建立地上地下综合开发利用体系,严格按照《新乡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推动土地综合开发、兼容混合利用,加强地上地下综合开发利用。

加强政策供给。 创新落实配套的差别化供地和不动产登记政策,探索地上地下空间分层出让制度。

专栏5 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程

完善土地“大储备”机制。 完善土地储备办法,将所有未明确使用权人的国有建设用地全部纳入土地收储范围,探索接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收储。科学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计划,加大产业用地收储力度。

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 承诺制”。 全市12个省级以上制造业开发区以及各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新增或盘活的工业用地,推进“标准地 承诺制”出让,并应组织发改、自然资源、工信、生态环境、科技等部门按照不低于省定标准,制定“3 N 1”控制性指标体系,纳入土地出让条件。

打造全流程、一站式“云上”互动机制。 在政府部门网站开设“地等项目”专栏,搭建土地购买方与卖方沟通的交易桥梁,打造统一的对外信息服务窗口。严格落实经营性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推动自然资源利用系统化、精细化和动态化管理,运用大数据加强土地市场供需形势分析和研判。

第五章  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总体布局

明确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重点勘查开采煤炭、煤层气、地热、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等矿产,禁止勘查高硫高灰煤。加强清洁能源矿产勘查,力争实现煤层气、地热等清洁能源矿产勘查新突破。打造省级砂石供应基地,保持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石料等矿产开发利用规模和资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

优化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结合矿业发展现状,合理布置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采取差别化管理,促进区域内矿业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专栏6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优化工程

辉县市—获嘉县煤炭资源发展区。 分布在辉县市西南部和获嘉县北部一带,重点建设1个国家规划矿区(焦作煤炭矿区),涉及新乡市面积742.8 2 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底,区域内共8个煤炭矿区,保有资源量约23.78亿吨;已设3个采矿权,设计开采能力为560万吨/年;拟设 1 个煤矿勘查区、1个煤层气勘查区。

辉县市—卫辉市石灰岩资源发展区。 分布在辉县市高庄乡、百泉镇、常村镇一线和卫辉市太公镇、唐庄镇。截至2020年底,区域内保有资源量约6.9亿立方米(18.6亿吨),已设6个采矿权,拟新增设9个采矿权。

调整升级矿业发展结构。 明确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利用方向,加强重点开采区内矿产资源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调整矿山规模结构,落实省划定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优化矿产品结构,加快技术进步,延长矿产品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推动矿山企业转型升级。

第二节  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开展地热资源调查评价。 以辉县市、卫辉市为主,开展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准确掌握地热资源供应能力和开发利用潜力,为进一步勘查和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专栏7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

辉县市东部地热资源调查评价。 位于辉县市孟庄至张村乡滑峪村一带,面积140平方千米。

卫辉市中北部及城区地热资源调查评价。 位于卫辉市中北部及城区一带,面积509平方千米。

推进矿产资源勘查。 突出战略性矿产和清洁能源矿产勘查,在成矿条件有利、找矿前景良好、重要成矿区和对国民经济有重要价值的矿种的矿区及外围等区域部署重点勘查区。根据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和资源潜力评价成矿预测信息等已知勘查信息,合理划定勘查规划区块,引导探矿权有序投放。

专栏8 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

新乡市辉县西南部煤炭及煤层气重点勘查区。 落实省级规划部署的“辉县杭庄煤勘探”和“焦作煤田五里源煤层气普查”两 处 勘查规划区块,面积约131.9平方千米。

辉县市张村乡平岭—滑峪村地热重点勘查区。 位于辉县市东北部6.5公里,面积30.1平方千米。规划勘查区块3处,重点勘查地热资源。

辉县市孟庄镇—凤凰山南坡地热重点勘查区。 位于辉县市西南1千米,面积25.7平方千米。规划勘查区块3处,重点勘查地热资源。

新乡市南部县城城区地热重点勘查区。 位于新乡南部,面积931平方千米。规划勘查区块3处,重点勘查地热资源。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坚持绿色勘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部署开展勘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规范勘查流程,矿产资源勘查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规定;规范探矿权出让,制定探矿权年度投放计划,做到有序投放,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严格限制探矿权协议出让。

第三节  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提高矿产资源供应能力。 根据区域内矿产资源特点、勘查程度、开发利用现状和矿山环境保护等因素,在矿产资源分布相对集中、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条件好的地区划定重点开采区,引导各类生产要素集聚,实现有序勘查开发、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形成矿产资源稳定供给基地。按照科学布局、优化结构和规模开发的要求,引导采矿权有序投放,合理设置开采规划区块。

强化矿产资源开发调控。 加强矿山数量调控,压减小型矿山数量,提高集约化、规模化开采水平。稳定煤炭产量,严禁超能力开采,推进绿色开采、安全集约生产,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优质石灰岩保护性开发,确保建筑石料矿产供给;规范地热资源开发利用。

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大力调整和优化矿山规模结构,坚持节约集约化发展;引导矿山企业利用专项资金研发更新节约高效绿色技术、工艺及装备,力争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地热等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技术攻关,推进绿色开采、安全集约生产,盘活煤炭、砂石土类等重要矿产资源,提高开发利用效率和效益,提高“三率”水平。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其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严格管控新设露天矿山采矿权,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积极推进采矿权“净矿”出让,提高矿产资源配置效率,优化矿业营商环境。

专栏9 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矿产名称

开采规模单位

最低开采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万吨/年

120

60/90

60/90

水泥用灰岩

万吨/年

300

100

/

建筑石料

万吨/年

500

/

/

冶金用白云岩

万吨/年

200

/

/

砖瓦用页岩

万吨/年

60

6

/

水泥配料用砂岩

万吨/年

60

6

/

注:煤炭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60万吨/年,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低于90万吨/年。

第四节  推进矿业绿色发展

明确绿色矿山建设思路。 按照“矿山企业管理规范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矿地关系和谐化”的总体要求,将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作为保障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规划统筹、政策配套、试点先行、整体推进,促进矿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按照分轻重、分先后、分阶段的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稳步推进新乡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健全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构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长效机制。

落实绿色矿山激励政策。 按照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体制,着力推进技术、产业、管理模式创新,制定激励约束措施,逐步落实激励政策,在用地、用矿、金融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实行总量调控矿种的开采指标、矿业权投放,优先向绿色矿山安排;对于绿色矿山临时租赁的采矿用地,可以依据矿山生产周期、开采年限,在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内,灵活选择出让年限,弹性出让;将绿色矿山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在办理信贷业务时给予金融支持。

推动绿色矿山发展建设。 根据新乡市矿产资源特点、开发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趋势,总结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经验,引导矿山企业切实提高矿产资源采选水平,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促进矿产资源节约开发;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矿山固体废弃物、尾矿资源和废水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以矿山企业为主体实施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第六章  构建生态保护屏障,释放生态价值

第一节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明确生态保护区域。 识别重要的生态节点,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分市域生态功能分区。明确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农产品供应、人居保障五类主体生态功能,分区引导生态建设,强化生态资源承载能力。

牢筑南太行生态屏障。 划定南太行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分区保护与修复措施。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原住居民应实施有序搬迁,对暂时不能搬迁的,允许开展必要的、基本的生产活动,但不能再扩大发展。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在符合生态发展目标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前提下适度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改善内外交通联系,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

打造大运河生态文化带。 加强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保护好、传承好和利用好大运河文化。将核心监控区划分为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区、城镇发展区、生态控制区、村庄建设区和一般农业区,各区实行差异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保护大运河自然生态、文化遗产、景观风貌原真性,优化生态空间利用,加强水环境治理,深化生态保护修复,全面提升运河生态环境与景观风貌。

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持续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创建活动,形成符合市域特色的森林城市格局。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升改造城市绿廊,充分利用庭院、企业、校园等空闲地绿化美化,加快城市园林化进程。加强城市周边和县区城市群绿化,本着应绿则绿,适绿则绿的原则,利用城市周边闲置土地、荒山荒坡,严格管控土地,建设城市森林和公共绿地。

第二节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

综合整治土地与土壤。 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减少农村建设用地总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为基本导向,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利用;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根本要求,大力推进废弃、污染、退化土地复垦治理。着力延展土地整治的产业链和价值链,结合土地整治,注入新型业态,发掘新增长动能。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 太行山区以山区困难地造林、矿山生态修复为重点,科学配置林草植被,乔灌草结合营造混交林,持续推进山区森林化建设;平原区依法依规处理好粮食安全和生态建设的关系,重点推进林网建设,优化廊道网络结构,提升廊道网络品质,加强退化林带修复,建设功能完备的生态网络体系。

水资源保护利用。 农业生产方面,优先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改善农业种植结构,以低耗水促进高产出;生态建设方面,坚持地下水补源和生态修复为主,实现黄河流域、海河流域的空间均衡发展;水利工程方面,抓好顶层设计,突出规划引领,坚持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系统推进水资源、水功能、水生态协调发展。

修复凤凰山生态系统。 统筹凤凰山众多生态因素,协调各种形态自然要素同步保护。按照不同区域功能的水系特点进行针对性分析和规划保护,通过透水铺装、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等低影响开发措施的应用,实现涵养山体水源、吸纳雨水、控制径流、调蓄洪峰、净化景观水质的作用;注重大气环境保护减少区域内污染源排放,发展清洁能源,控制噪声;保护生物多样性,强化生物防治措施。

专栏10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创建森林城市工程。 创建1个国家森林城市,6个省级森林城市,10个森林特色小镇,185个森林乡村。

南太行生态修复工程。 依照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以及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南关山国家地质公园、白云寺森林公园、百泉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的总体规划开展南太行生态修复工程。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适时推动生态移民,一般控制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地适度发展生态旅游等产业。

重要生态廊道工程。 以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大运河、共产主义渠、天然文岩渠等为重点,构建区域生态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对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进行严格保护,在沿线建设防护林带、农田林网,打造林水相依、纵贯南北的生态保护廊道。加强大运河有水河段滨水生态空间建设及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施生态补水,科学开展两岸生态绿化,打造大运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带。加强共产主义渠、天然文岩渠、大沙河等重要河流沿线湿地保护修复、沙化土地整理,建设完善的生态防护林、森林公园,统筹推进沿黄生态带和骨干生态廊道有机连通,串联沿线及周边城市生态隔离带、农田林网,营造绿满新乡生态景象。

第三节  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全力治污减排,探索控碳实现路径。 严控生态空间被占用,稳定森林、湿地、耕地、岩溶等碳库固碳作用,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实施湿地保护修复,推广耕地保护性耕作,整体增强森林、湿地、耕地等碳汇能力。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源头严控和过程管理,确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防治大气污染,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提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绿色低碳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新路径,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力争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刚性目标。

推动能源转型,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健全地热能调查评价、勘探、钻井、开发、应用等标准,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提高清洁低碳能源比重。开展替代高耗能高排放传统建筑材料矿产的勘查评价,实现尾矿低能耗、低排放的综合利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发展低碳经济。 加快建筑、交通、工业等重点用能领域的节能升级改造,对传统产业和重化工业的低碳化、智能化进行改造,推动产业体系向集约化、高端化升级,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构建电力大数据、能源大数据生态圈。加速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努力增加生态碳汇,提升碳汇规模和质量。

第四节  探索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促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着力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出从生态优势到产业优势,从品牌优势到高附加值的实现机制,形成“一产利用生态、二产服从生态、三产保护生态”的三产融合发展模式,走出一条生态与经济共赢、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路子。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 开展实物量统计,探索价值量核算,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自然资源动态监测制度,及时跟踪掌握各类自然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水、矿产、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占用补偿制度。探索建立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收益分配机制,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

第七章  打造沿黄生态保护示范区,传承黄河文化

第一节  推进沿黄生态廊道建设

构建绿色生态布局。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协调各生态系统空间建设,注重刚性保护与弹性结合,强化区域治理,坚持保护沿黄区域内自然生态资源,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科学构建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黄河自然岸线格局,以点彰显特色,以线强化贯通,实现点、线、面统筹发展,构建绿芯、绿廊、绿带的绿色生态布局。

实现沿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构建沿黄生态屏障。将生态空间保护系统作为修复和保护的基础,统筹黄河水、沙、林、草、滩、田、湿地系统治理和保护,打造湿地、森林、农田、水域四大生态系统,实现高质量发展。

推进沿黄生态带发展。 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区域内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发展绿色产业,构建生产空间的支撑系统。注重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推进生活空间的共建共享,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发展预留空间,加强 黄河下游滩区综合 治理 , 按照滩区 的 不同功能,实施堤防、生态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滩区居民迁建 等工程 , 进一步提升滩区行洪防洪能力,加快产业发展和各类特色小镇建设。

第二节  抓好自然生态资源治理

优化林业资源。 强化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全面保护森林植被和湿地资源,在黄河大堤两侧营造堤防防浪林和背河护堤林,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关林业项目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不得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涉及有关项目,应当依法经所属机构审查同意。规划结合滩区路网、水网和农田林网建设布局,形成“三网交织,生态连片,多点互动”的滩区绿色基底。

促进农业空间转型。 提倡“农田 ”复合利用理念,提高农田综合效益,因地制宜引导基本农田的多元发展,构建农林、农水、农旅等复合利用新路径。引入休闲观光、生态景观等功能业态,适宜地区积极推广农水复合种养,营造农田湿地,改善农田生物多样性;合理的开发利用农业旅游资源和土地资源,打造整体服务品质较高的农业旅游休闲聚集区。

规范利用黄河水。 细化实施“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举措。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取水许可制度,优化黄河水资源配置,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在节水优先的前提下,合理分配生活与生产用水,留足生态用水。加大工业节水减排力度,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培育发展节水产业。加强农业节水增效,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和蓄水保水技术,实现农业主要灌区配套节水改造,稳步提升灌溉水利用效率。

保护湿地与生物多样性。 扩大自然湿地、提升湿地服务功能、逐步修复湿地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新乡市沿黄湿地与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服务功能,打造中原“生物物种天然基因库”。分类引导湿地建设,构建沿黄河生物多样、类型丰富的湿地生态带。通过湿地系统的恢复与改善,建立适于鸟类、鱼类、昆虫及其他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通过植物培植、野生动植物保护、群落恢复等技术措施,营造丰富的物种栖息环境,通过恢复鸟类等野生动物适生的自然环境,改善湿地环境,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逐步增加湿地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系统的生产力和自我维持能力。

第三节  发展沿黄生态文化产业

继承悠久历史文化,发展特色文化产业。 挖掘当地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增进文化自信,建立历史文化的保存系统,打造一批以黄河文化为基调的文化活动和体验项目,再现民族文化经典。创新历史文化表现手段,推进经开区箜篌文化之乡建设,同时联合郑州乃至全省沿黄地区,打造引领黄河文明复兴的最佳承载地。

专栏11 “十四五”沿黄生态带重大项目

六大廊道。 沿黄大堤生态廊道、沿黄河生态观光廊道、沿幸福渠穿滩公路廊道、天然文岩渠生态廊道、沿高速高铁生态廊道、10条进滩公路生态廊道。

九大节点。 平原示范区“三滩”分治示范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样板田、绿色科创小镇、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博浪沙森林公园、王家潭湿地公园、同心湖、融创文旅城、陈桥水镇。

11个花木小镇。 官厂镇凤凰文化珍稀植物小镇、韩董庄树艺小镇、蒋庄刺槐产业小镇、正商大宾休闲农业小镇、陡门养生茶产业小镇、李庄林经套种产业小镇、尹岗树莓小镇、孟岗四季花海小镇、芦岗制种产业小镇、苗寨食用花卉产业小镇、武邱乡观赏蔬菜小镇。

383个美丽乡村。 夹堤村、姚村、新王村、洪庄村、范庄村、司庄村、马房村、郑堤村等383个美丽乡村。

32个绿色农林产业博览园。 芡实、薏仁种植博览园、桔梗种植博览园、树莓种植博览园、观赏蔬菜种植博览园、金银花种植博览园、石榴种植博览园、养生茶产业博览园、黄花菜种植博览园等32个绿色农林产业博览园。

第八章  深化自然资源改革创新,提升支撑能力

第一节  秉承创新规划编制理念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确立我市三级三类空间规划体系,将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分为市、县(市)、镇(乡)三级,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三类。强化空间传导,明确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强化战略指导,统筹规划实施;县(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应落实上位规划,强化空间落地;镇(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落实指标传导,细化规划管控;专项规划应服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要为规划许可提供依据。突出全域一体全要素管控。提出科学编制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的具体要求,强调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要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出发,实行全域管控,严格控制开发强度。

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体系。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建立差异化的空间准入标准,研究制定“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国土空间准入正负面清单。建立管控单元体系,按生态、农业、城镇空间进行分类,制定用途管制实施细则。对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地等实行特殊保护制度,推动用途管制向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拓展。

严格规划许可管理,推行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 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 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 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建立用途管制评估纠错机制,动态评估年度计划、空间准入、转用审批和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建立评估结果反馈处理和用途管制纠错机制。

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统一规划技术基础,加强全域全要素管控,叠加空间关联现状和信息,搭建多层级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汇总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成果,形成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划许可和实施监督的依据,为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督机制提供信息化支撑。

专栏12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工程

形成国土空间一张底图。 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集成遥感影像、基础地理信息、基础地质、地理国情普查等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所需的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和信息,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

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建设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资源管理与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国家、省、市、县上下贯通、部门联动、安全可靠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以一张底图为基础,整合叠加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实现各类空间管控要素精准落地,形成覆盖全市动态更新、权威统一、可层层叠加打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第二节  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完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体系。 建立征地审批终身负责制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责任追究机制,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行动法制审核制度,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健全自然资源信访、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着力推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督察作用。 加快出台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相关办法,建立联合监督、考核和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强化问题整改,充分发挥科技对督察工作的支撑作用,积极推进督察队伍建设。

健全 自然资源 执法查处机制 严格执行《关于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促进执法监管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试行)》,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工作要求,坚决遏制违法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问责一起。严禁以项目为名,行非法占地、非法采矿之实;对未批先建非法占地行为,应当依法依规对人对事处理到位,从高收取相关规费。

探索实行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为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设区的市原则上只保留一个执法层级,满足“局队合一”的体制要求,统筹设置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土地、矿产、规划、测绘等执法职责和力量,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名义实行统一执法,推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配合乡镇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完善信用监管制度。 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信用监管,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启用河南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土地、矿业权、测绘、自然资源工程项目、自然资源中介服务、自然资源专家等领域信用监督管理体制建设。推进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政务审批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等系统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共享,拓宽信用信息应用范围。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做好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成效经验推广,抓好“八五”普法工作,基本建成制度健全、覆盖全面、精准高效的自然资源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体系。优化法制教育宣传基地,大力营造自然资源法治氛围,利用专题活动,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集中宣传力度,在保持传统媒体普法优势的基础上,加强新媒体普法活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

专栏13 自然资源监督执法工程

深入开展“一网两长”制行动。 严格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建立以田长和山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自然资源监管网络,着力解决违法占用耕地、违法采矿的突出问题。

构建没收处置机制。 规范没收流程,解决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移交、处置不规范问题,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积极推进“天眼”系统建设。 以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和突发事件为监测重点,整合全市现有视频监控资源,通过优化、提升或新建方式,确保视频监控市域全覆盖;完善监控设备、管理平台、数字高清影像处理和应用系统,建立集立体感知、智能分析、快速反应、精准施治于一体的综合监管系统,实现对违法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智能提取、自动推送、及时处置。强化“天眼”系统对重点区域的有效监管,推进“天眼 智慧分析”自然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应用。

第三节  加强基础数据信息化建设

完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 完善全市测绘基准基础设施,开展测量标志普查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北斗三代升级,配合省厅持续开展对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监管与维护。优化测绘基准观测网络,提升测绘基准信息化建设水平,实现省市县统一的测绘基准综合应用服务体系,满足全市范围内高精度导航定位服务需求。

专栏14 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中心新乡分中心。 依托省自然资源卫星技术应用中心,建设河南省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中心新乡分中心,负责全市遥感影像的统筹、分发及应用。

全域高精度地理信息数据获取与更新。 开展新乡市城区范围1:1000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及更新,后续统筹逐步推进1:2000全域测图工作。

建设实景三维新乡。 融合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地形地貌数据、激光雷达数据,开展新乡市城区范围内实景三维建模工作,建设实景三维新乡数据库。

开展智慧新乡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 按照智慧新乡建设任务分工,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智慧新乡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项目。

加强基础数据资源建设。 积极建设服务全市的天地一体化多源遥感观测系统、数据中心和共享网络平台等新型空间基础设施。建立健全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获取与管理机制,开展遥感影像统筹采集和标准化产品建设,搭建全市遥感影像统筹服务系统。开展基础测绘数据资源分区分级采集、更新与建库,推动各比例尺已有数据资源更新。推动“实景三维新乡”建设,梳理完善空间测绘标准体系,探索形成空间测绘生产体系,拓展形成空间测绘应用体系。持续推进地下管线、地下空间等专业测绘及地图等专题数据的建设与更新。

整合科技创新资源。 加强科技研发和工程技术攻关,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的大数据技术平台,打造领先的自然资源全要素调查监测体系,强化生态修复工程的技术创新与综合解决方案。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治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推广等重大科技工程。

积极参与“数字 新乡 ”建设 依托“互联网 ”“大数据 ”“智能制造 ”等行动, 加快 新乡 市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制定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规范和数据接口标准,构建统一的信息化应用机制,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保障政务数据供给服务。

赋能智慧城市建设。 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一张底图”、海量数据和丰富场景应用优势,优先推进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专项场景统一接入,深化完善市情系统,逐步实现一个屏幕决策、一张蓝图智控、一个平台协同。

专栏15 自然资源信息化及数字赋能推进工程

积极探索以数字赋能撬动乡村振兴发展的新路子。 运用大数据分析、遥感监测、地理信息系统、互联网、数据共享等技术手段,助力农业现代化与农村信息化融合,快速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不断发展数字产业。加快推进城乡信息一体化、乡村产业数字化、乡村治理数字化、农民生活数字化、乡村数字产业化发展。通过数字赋能,努力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目标。

智慧国土建设。 支持适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全面建成基于空间位置上的、标准统一且通用的自然资源数据资源池,打造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有序推进建立以地下资源层、地表基质层、地表覆盖层和管理层为基础的立体时空模型。构建动态监测监管和空间数据获取体系,实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自然生态修复治理的信息化、智能化,鼓励矿山企业建设5G智能化矿山。

第四节  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扎实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加强地质灾害排查、应急调查工作,完善并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三查”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每年开展汛前调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摸清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对新发现的隐患点及时登记入库。完善并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确保各类建设工程的安全建设和运营。开展重点地区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普查)评价,查明风险底数,夯实防治工作基础。

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系统,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内设立专业监测网点,实现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化和网络化,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同时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加强与市应急、气象和水利等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与应急联动机制,实现监测数据和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提升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运用避险搬迁、工程治理等综合治理手段,治理地质灾害隐患,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保障到位、项目实施到位。对威胁县城、集镇、学校、景区、重要基础设施及高等级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实施避险搬迁或开展工程治理措施,对受损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及时采取清淤、加固、修缮等措施进行维护,确保治理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新乡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健全新乡市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并配备必要的现代化应急装备,提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精准化、智能化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汛期值守制度,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响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间的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开展综合联动的互助训练、演练,提高基层应急处置水平。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预警信号、应急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等防灾减灾知识,切实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专栏16 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程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程。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汛前调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开展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县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 在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内设立专业监测网点,开展地面沉降监测,建立新乡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平台。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在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每年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

第五节  提高防洪减灾综合能力

因地制宜重建分区。 结合国土开发强度、产业发展方向以及人口集聚和城镇建设的适宜程度,划分适宜重建区域、适度重建区域、灾害避让区域。适宜重建区域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灾害风险较小,适宜建设地区,可以较大规模集聚人口,并全面发展各类产业;适度重建区域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灾害风险较大,在保障安全、控制规模的前提下可以适度建设区域,适度集聚人口和发展特定产业;灾害避让区域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很低,灾害风险很大,建设用地严重匮乏,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代价极大,不适宜建设人口且生态功能明显的区域。

完善防洪排涝体系。 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手段,不断完善新乡市防洪排涝体系。科学制定排涝标准,新乡市中心城区及卫辉城区共产主义渠、卫辉城区卫河按照100年一遇防洪标准。新乡市中心城区卫河按照50年一遇防洪标准、50年一遇排涝标准。其他河道(景观河渠除外)城区段按照50年一遇防洪标准、30年一遇排涝标准。实现黄河流域与海河流域互通。

制定重建年度计划。 突出抓好水利、防洪、除涝设施建设,确保安全度汛,五年内能够防住洪涝灾害。加快落实灾后重建规划,将重建任务形成工作台帐,落实到各部门,明确责任人。

第九章  深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维护所有者权益

第一节  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

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 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的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形成协调有序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机制。以空间信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为手段,构建“天—空—地—网”一体化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技术体系,查清新乡市土地、矿产、森林、水、湿地等自然资源状况,强化全过程质量管控,保证成果数据真实准确可靠;依托基础测绘成果和各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建立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实现对各类自然资源的综合管理;分析评价调查监测数据,揭示自然资源相互关系和演替规律。

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 系统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查清各类自然资源体投射在地表的分布和范围,以及开发利用与保护等基本情况,掌握最基本的全市自然资源本底状况和共性特征。针对土地、矿产、森林、水、湿地等自然资源的特性及管理需求,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的专项调查,查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生态功能以及相关人文地理等多维度信息。在基础调查和专项调查形成的自然资源本底数据基础上,掌握自然资源自身变化及人类活动引起的变化情况,实现“早发现、早制止、严打击”的监管目标,定期开展自然资源常规监测,有序开展地理国情、重点区域、地下水、生态状况等专题监测,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完善自然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监管机制。

注重调查监测数据分析评价应用。 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统计标准,开展自然资源基础统计,分类、分项统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形成基本的自然资源现状和变化成果,开展自然资源现状、开发利用程度及潜力分析,研判自然资源变化情况及发展趋势,评价各类自然资源基本状况与保护开发利用程度,评价自然资源要素之间、人类生存发展与自然资源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与区域发展之间的协调关系,为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节  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有序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贯彻落实河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要求,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采取分级负责、逐年安排的方法,配合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做好辖区内由中央政府、省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开展中央政府、省政府委托全市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河流湖泊、湿地等确权登记工作。

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水平。 按照“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持续推进流程再造、提升服务水平,创新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措施,推进“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加强信息集成共享。完善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积极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不断提升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日常增量登簿数据和传输数据质量,加强登记和纳税机构衔接,强化不动产登记与纳税信息实时共享交互,实现“统一受理,全省通办”。健全成果更新和应用机制,采取“日常 定期”模式,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和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更新汇交,保持成果的现势性。

深入推进确权登记信息化建设。 利用空间数据库组织与存储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网络通信技术,建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国土调查等自然资源各业务信息的实时关联与共享。为确保自然资源业务信息的安全,确权登记系统的功能完整及平稳运行,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强化平台业务监管,加强登记资料管理,建立永久可查、可追溯的登记信息数据库,加大登记信息数据精准统计和深度分析力度,实现自然资源登记业务信息的办公自动化和数据更新的动态化。

专栏17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重点工程

开展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配合做好由自然资源部与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的本辖区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同时全面开展本级承担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开展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在基本完成全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启动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实现确权登记全覆盖。

开展信息化建设。 完善市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立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

第三节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做好审批权限下放。 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减少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规范审查标准,提高审批质效,营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管理权限范围内审批、服务、办事事项的梳理和清理,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审批标准化工作,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程和审批管理规范化,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深化“互联网 政务服务”改革,优化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一件事”全程网办,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效能。

第四节  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 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和《河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稳步做好自然资源确权业务信息的登记管理。各县(市、区)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标准统一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确保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日常更新,与水利、林草、生态环境、财税等相关部门管理信息互通共享。全面分析市域各自然资源资产现状和优势特点,厘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权能类型。组织法律、林业、环境管理、规划、资产评估等领域专家团队,搭建智囊支撑,进行自然资源价值核算。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 坚持保护优先、集约利用、市场配置、政府监管、物权法定、平等保护、依法改革、试点先行的原则,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加快构建分类科学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处理好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创新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模式,加快推进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促进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加强探矿权、釆矿权授予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完善探矿权、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衔接机制。完善水域滩涂养殖权利体系,理顺水域滩涂养殖的权利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取水权与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采矿权的关系。

探索维护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 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积极探索构建委托代理机制,明确市县两级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行使模式,探索编制新乡市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清单,明确履行主体、代履行主体。探索创新委托代理收益分配制度和管理方式。

专栏18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程

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开展新乡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组织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

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制度。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借鉴试点经验,明确市县两级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行使模式,政府代理履职的资源种类、空间范围、权利义务、责任目标、考核评价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监督、利益分配等机制。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对一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始终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党建引领和保障发展,完善和改进党对自然资源管理重大事务的领导和综合协调,提高管大事、议大事的能力,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领导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政治能力和综合素质,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第二节  强化实施支撑

强化重大项目支撑。 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库,强化项目的协调、督导、推进和落实,确保重大工程取得预期成果。

增强公众参与支撑。 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增强公众对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认知了解,加强对规划确定的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的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有效提升自然资源科普影响率,共同维护规划实施成果。

第三节  统筹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好系统内队伍,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分工推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各项任务实施,形成严密有序的组织体系。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参加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专题培训,提高统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优化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机制,加强自然资源规划体系的研究,多渠道培养自然资源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多举措提升干部专业水平、依法管理水平和政治业务素质。

第四节  规划实施评估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资源规划实施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引导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实现自然资源管理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建立规划任务清单,完善自然资源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将年度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考核目标体系。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督促各级自然资源部门逐项抓好规划目标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化解目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困难,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严格规划实施监督。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制度,充分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规划年度监测分析聚焦重点任务,分析评估年度任务落实情况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提出改进计划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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