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第二批
许昌市“创新型科技团队”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创新型科技团队”的认定是许昌市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整合科技资源配置,培育团队精神,凝聚一批优秀的创新群体,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根据《许昌市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3年度许昌市“创新型科技团队”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创新型科技团队”申报条件须符合《“许昌市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创新型科技团队”的申报需提交《“创新型科技团队”申请书》,内容要求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3篇代表性论著复印件;
3、如有论文、专著被评价的情况,应提供学术性质的评价材料的复印件;被引用证明材料复印件;
4、科技奖励,提供证书的复印件;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复印件;推广应用证明;
5、在国内、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的复印件;
6、如获专利或其它公认的创造性成果或成绩,应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8、聘任合同或证书复印件、公证书原件。
(三)申报材料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由市直主管部门或当地科技局推荐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报送申请书纸质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版,“创新型科技团队”报送申请书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五)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景亚
联系电话:2965016
地 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科(市政府9号楼9352号房间)
电子邮箱:xcskjj@163.com
附件:1、“许昌市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