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各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豫发〔2013〕7号),推动实施科技开放合作工程,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科技开放合作工程是全省科技计划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全省科技开放工作的重要抓手,其根本目的是通过工程的实施,形成全省上下齐抓共进的格局。科技开放合作项目是科技开放合作工程的主要内容,对通过评审、符合一定标准条件的项目,全部纳入省科技开放合作工程进行实施。其中,对创新性强、发展前景好、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省科技开放合作专项资金给予资助。符合省重大科技专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等科技计划项目条件的将按相应程序评审,择优在相应计划中给予支持。
二、申报对象
我省各类创新主体与省外(含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开展的科技研发或成果转化项目。
三、申报项目应具备条件
(一)项目符合产业、技术政策,属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急需的关键技术领域。
(二)项目技术先进,其实施对我省相关领域关键技术突破、产业技术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意义重大,能够显著提高相关领域的创新能力。
(三)项目产业化前景广阔,预期有比较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项目以实施单位投入为主,投资结构合理。
(五)项目应有明确的实施期限和具体可考核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申报单位应具备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企业属于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项目实施单位具有长期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备联合研究或开展成果转化的能力。各类对外合作平台由依托单位进行申报。
(二)双方单位有实质性合作,主要进行合作研发、合作转化、引进技术成果的项目,合作特色要鲜明、有合作协议、已开展实质性合作。合作方技术优势突出。合作成果知识产权明晰。
(三)申报单位符合《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2〕434号)规定的条件。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一)《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申请书》【含附件,主要有合作协议书(含技术合同额)、技术情况证明文件(包括科技奖励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所有附件材料与申请书装订成一册】;
(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豫财教〔2013〕205号)及其附件;
(三)《2014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汇总表》;
(四)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并行的方式,在网上申报的同时需填报纸质材料。
(五)项目申请书和项目预算申报书电子版可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nkjt.gov.cn下载,项目网上申报网址:http://xm.hnkjt.gov.cn。所有纸质材料《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申请书》(4份)、《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4份)和《2014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汇总表》(1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与电子版一并报送省科技厅。
六、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科技开放合作工程是推进全省科技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是涉及全省科技系统的一项具有战略性、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全省上下、多个部门共同努力。科技开放合作项目是科技开放合作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工程实施的质量和效果,以及全省科技开放工作的大局。因此,各省辖市科技局及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省辖市科技局申报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的情况将作为年底考评各省辖市科技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要突出创新性,力求产业化。实施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的根本目的是利用省外(含国外)的创新力量,通过合作,提升我省的科技创新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因此,申报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的单位,要选择创新力量较强的单位开展合作,合作的项目要有较强的创新性,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转化和应用,力求产业化。
(三)与开放活动结合,择优推荐项目。各省辖市、各有关单位申报的2014年科技开放合作项目要与“2013中国郑州科技成果交易暨高科技人才交流会”、“2013科技对外开放专题对接活动”等科技开放活动签约项目统筹进行。对于会上签约的项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在评审、立项时将优先考虑。
(四)今年上半年已申报的2013年度科技开放合作项目,不需再次申报。
七、申报时间和地点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2013年11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点:河南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处2413房间
联系人和电话:省科技厅 秦颖男 0371-65908253
省财政厅 李 旭 0371-65808626
电子邮箱:kjtrhc@163.com
说明:许昌市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11月5日17:00
地 点:许昌市科技局人才合作科(市政府9号楼9352房间)
联系人和电话:市科技局 刘景亚 2965016
市财政局 王 莉 2676396
电子邮箱:xcskjj@163.com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