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许昌市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许昌市《“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许科字〔2008〕35号)的有关规定,在企业申报和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并报请许昌市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命名“日用品中有害物质研究团队”、“甘薯精深加工研究团队”等10个团队为2014年许昌市创新型科技团队。
希望被命名的“创新型科技团队”要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不断提高团队的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更好地发挥团队在相关技术领域推进自主创新的核心和带动作用,为企业和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许昌市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