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推荐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备选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
1、项目单位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承担单位应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
3、项目单位领导班子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4、项目单位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5、项目单位为企业的,其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比例不低于3%,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
6、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总投资1亿元以上。
二、报送材料
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建议书》,《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
1、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请务于2014年10月22日下午6时前将按要求填报的申报材料报送到市科技局有关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2.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务于10月23日下午6时前将经过初审后的项目全套申报材料汇总至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上报省科技厅计划处。
四、申报程序和渠道
各县(市、区)辖区内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分别报送市科技局有关业务科。许昌市直单位申报项目由市科技局有关业务科直接受理,请各有关单位按以下渠道申报:
工业领域报许昌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联系电话:2965017(办);农业领域报许昌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 联系电话:2965022(办);社会发展领域报许昌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联系电话:2965021(办)。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昌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赵胜利 万英豪
联系电话:0374-2965015
电子邮箱:xckjjjhk@126.com
许昌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