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必须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上年销售收入一般不少于10000万元,高成长性产业或带有公益性的行业不少于5000万元,技术开发的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3%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须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中备案。

     2、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中心,建有较完善内部研发组织且正常运行的也可直接申请省工程中心。

     3、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

     4、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发和中试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材料格式可从河南省科技网下载相关材料(网址:http://www.hnkjt.gov.cn)。

三、申报方向

围绕产业集聚区建设,结合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重点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及符合发展战略布局的转制科研机构,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认定一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中心申报时间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请务于2014年10月31日下午6时前将按要求填报的申报材料报送到市科技局有关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2.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务于11月3日下午6时前将经过初审后的项目全套申报材料汇总至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3.11月4-5日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负责对全市申报材料和电子信息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并汇总。

 4.11月6日上午 项目材料统一上报省科技厅计划处。

五、申报程序和渠道

各县(市、区)辖区内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分别报送市科技局有关业务科。许昌市直单位申报项目由市科技局有关业务科直接受理,请各有关单位按以下渠道申报:

工业领域报许昌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联系电话:2965017(办);农业领域报许昌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  联系电话:2965022(办);社会发展领域报许昌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联系电话:2965021(办)。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昌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赵胜利  万英豪

联系电话:0374-2965015

电子邮箱:xckjjjhk@126.com

       

               许昌市科技局

                201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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