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的通知

豫科[2015]2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两院”)的全面合作,搭建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充分发挥院士高端智力对我省推进自主创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引领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二)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和一定数量的研发队伍,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建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承担国家或省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含企业)可优先设立院士工作站。

(三)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含1名)及其团队已经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并有2项以上实质性的科技研发项目或成果转化任务,院士同意共同开展技术创新或产业化研发活动,并与院士签有明确合作周期的协议。

(四)符合《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二、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书》(见附件),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材料须A4纸打印,左侧装订,勿用塑料封面和各种夹子。上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常年受理,定期认定。申报材料报送河南省科技厅省院士工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省科技信息大厦2411房间。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宋晖 肖宜奇

电 话:0371-86561625

E-mail:hnsysgzb@163.com

五、许昌市科技局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刘景亚  曾建修

电 话:2965016              E-mail:xcskjj@163.com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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