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2017年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许昌市2017年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类别:填写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

2.编号: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填写

3.项目名称:不超过30字。应当紧紧围绕项目核心创新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创新技术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中一般不用 xx 研究、企业名称等字样。

4.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按照对该项目贡献大小排序填写。

5.推荐单位:县(市、区)内申报的项目,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集中报送。市直部门申报的项目原则上要由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集中报送。

6.学科分类名称: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规定的学科分类,以推荐项目主要科技创新所涉及学科的主次顺序,在推荐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二级学科)填写,最多可以填写2个学科名称。所填学科名称次序应与项目《主要科技创新》所列科技创新点所属学科名称和顺序保持一致。

7.任务来源:

计划项目类:请填写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含备案项目)

   自选课题类:通过鉴定的填写鉴定文号,或未鉴定。

8.项目重点内容说明(限200字):填写主要技术内容、指标和经济效益。

9.获得知识产权情况: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创新内容成立的已授权知识产权数目。列入计数的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许昌市科技进步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其它授权的知识产权包括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10.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研发的日期;完成时间填写项目整体通过验收、审批或正式投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1200字)

填写内容包括:1.项目背景,要解决的哪些重要问题;2.主要技术内容;3.授权专利情况;4.技术经济指标;4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等内容。

     三、主要科技创新

     1.主要科技创新(限5页):该部分是推荐书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处理异议的主要依据。应以支持本项目科技创新成立的旁证材料为依据(如:专利、验收、论文等),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项目的立项背景和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内容,客观、详实地对比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效益及市场竞争力等。

 科技创新点按重要程度排序。每项科技创新在阐述前应首先说明所属的学科分类名称和支持其成立的专利授权号、论文等相关旁证材料。应与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和附件内相对应。

    2.科技局限性(限1页):简明、准确地阐述本项目在现阶段还存在的科技局限性及今后的主要研究方向。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可不填。

    四.第三方评价意见

   填写除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如国家、省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鉴定意见、验收结论,或者他人在重要学术刊物、学术专著或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公开发表的对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点的学术性评价意见等。需要说明的是:

1.已鉴定过的项目,提供鉴定证书原件(1份原件)和科技查新报告。

2.未经鉴定的项目必须提供科技查新报告(原件),科技项目结项报告或验收结论(含专家名单)、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他人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对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点的学术性评价意见等。国有控股企业出示的应用评价证明也可作为客观评价的部分内容。

 五、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推广应用情况(限500字)

 应就本项目的生产、应用、推广等情况进行概述,并以列表方式说明主要应用单位情况。

推广应用情况将向社会公开,不得填写涉及国家秘密方面的应用情况。

2. 近三年直接经济效益

仅填写项目完成人所在完成单位及其他应用单位产生的经济效益。

按表格栏目填写。其他应用单位应在推广应用情况中《主要应用单位情况表》所列单位范围之内。

新增销售额:新增销售额指完成单位技术转让收入及应用单位应用本项目技术所新增的产品或服务销售额,在填报时应用单位应扣减技术应用前的该项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基数,填报数据中如包含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相关数据的,需要抵消重复计算的部分;如果技术应用仅对相关产品或服务产生部分影响,需考虑技术应用的贡献率,并在填报说明中要对技术贡献率的测算依据和完整的计算过程进行详细说明。填报数据应有真实来源和支撑证据,相关支撑材料在提交应用证明时应一并提供。

新增利润:如果应用单位能够做到对项目技术应用产品或服务的收入、成本、税金单独核算的,新增利润指新增销售额扣除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费用和税金后的余额;如果应用单位不能做到对项目技术应用产品或服务的收入、成本、税金单独核算的,新增利润可按新增销售额乘以企业综合销售利润率进行测算;如果技术应用仅对相关产品或服务产生部分影响,需考虑技术应用贡献率的影响。

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不超过500字。

需说明新增销售额和新增利润的数据来源,如会计报表、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以及其他证明内容。应用单位在提供应用证明时应附支撑以上说明的证据资料。

其他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不超过300字。

如果项目申报单位认为新增销售额、新增利润两个指标不能有效反映本项目的经济效益贡献,项目单位可自行增加其他效益指标,但需说明其他经济指标的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包括新增税收、减少损失、降低成本、降低能耗等。

3.社会效益与间接经济效益(限500字)

应说明本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培养人才等方面所起的作用,以及项目应用推广后,本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之外产生的经济效益。

六、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限8项)

 应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科技创新点成立的且已授权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

 对于发明专利,知识产权类别选择发明专利,然后依次填写发明名称,专利号,授权公告日,专利证书上的证书号,发明人,专利权人。

 对于其他知识产权,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栏目,发明人一栏可不填。

七、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8篇)

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支持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成立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的详细情况,并按重要程度排序。所列论文仅限于国内立项或以国内为主完成的科学研究成果。

“国内作者”指该论文公开发表时所署名的所有国内作者。

对于某些学科论文没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概念的,表格相应栏目可不填写,但要在本页“补充说明”中加以说明。

“JCR分区”栏目填写该篇论文所在JCR分区(一区、二区、三区、四区),并在附件中提供具有资质文献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非SCI论文可不填此栏。

“核心期刊”栏目填写该论文发表的期刊是中文核心、科技核心还是中华系列核心。如该论文不是核心期刊,请填写“否“。请实事求是填写,如有虚假,将做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本表所列代表性论文专著用于报奖的情况,应征得未列入主要完成人的作者同意,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且不存在争议,并由第一完成人签字承诺。

附件中应提供论文首页或专著版权页。

列入计数的论文专著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奖许昌市科技进步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八、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是评价主要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且不得空项。

所列完成人应为中国公民。主课题的验收、鉴定专家组成员不能作为完成人。

 工作单位:填写完成人报奖时所在单位。

 对本项目技术创造性贡献:应写明完成人对本项目创造性贡献。

 支持上述贡献的材料名称:写明授权专利、公开发表论文(专著)、鉴定证书等(二等奖前5人,一等奖前7人。特等奖前10人,应以授权专利、论文、专著等为支撑)。

 曾获省、市科技奖励情况:填写完成人曾获省、市科技奖励的获奖年度、奖种、等级、项目名称、排名及证书编号等内容。如果内容过多,应优先填写与本项目有关的且获奖时间较近的奖励情况。

完成人应在本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字迹清晰,不得代签或利用影印等技术模仿制作签名。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暂时无法签名,须由申报(推荐)单位文字说明并盖章,随推荐书一并报送许昌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可向社会公开。

九、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所列完成单位应为法人单位。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单位名称:应与鉴定证书上完成单位相一致(特殊原因完成单位需要变更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与单位公章一致。不得填写非法人单位名称或单位简称。

单位性质: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A.独立科研机构;

B.大专院校;          

C.企业(含科研机构转制企业);

D.医疗机构;

E.其他。

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情况的贡献:按实际贡献填写。

完成单位应加盖公章。

十、应用证明:指本项目整体技术的应用单位(法人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应用证明不少于2家,应用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

十一、推荐单位意见

本部分应由推荐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推荐单位应认真审阅推荐书材料,审查完成人资格,审核项目的推荐条件。推荐意见应包括:确认推荐材料真实有效,确认申报奖励登记和相关栏目符合填写要求,写明本项目推荐理由。

十二、附件

    按序排列

    1.知识产权复印件(须携带原件进行查验)。

2.计划项目应提交结项报告。列入省部级计划的应提交计划下达单位对整体项目的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复印件(须携带原件进行查验)。

 3.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的批准文件。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相关项目,须提交批准文件复印件(须携带原件进行查验),且批准时间应在2015年1月1日之前。

 4.核心期刊论文(中文核心、科技核心)、SCI论文须提供封面页、目录页、项目完成人发表论文的第一页,提交复印件(须携带原件进行查验)。

 

未通过省或市组织鉴定的项目需要另外提交的技术材料

 

    1.通过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鉴定的项目,需要提交鉴定材料和鉴定证书各一份;

2.计划项目(含备案)、自选课题应提交:

(一)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自选项目提供开题报告或实施方案等)。

开题报告:立项的背景及其目的、意义、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和措施、解决的主要问题、时间划分、经费投入、科技团队情况介绍等。

    (二)技术研究报告

    1.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项目研究的(设计)思路、原则,采用的详细技术路线、方法(措施)、技术原理(和机理)、试验方法、实验数据、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取得的效果及主要技术特征(性能、指标、参数),目前的技术现状,国内外发展的趋势,存在的主要关键技术问题。

    主要技术指标:

    工业项目。需主要工艺、技术参数,装备水平,检测手段,原材料来源及消耗情况,环保、安全及卫生状况等;

    农业项目。需试验设计,试验材料,试验方法,试验对比数据等;

    2.总体技术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国内外同类技术研究的现状,本项目技术成果的创新点、新颖性、先进性、适用性和成熟度,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分析。

     3.技术成熟程度、已推广应用及取得的效益情况,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的意义。

     4.经济效益(一次性直接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

   (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

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

 

      封面统一为:

  左上角标注 计划项目类或自选课题等(楷体小三号)       

                   项目名称(宋体小一号加黑)

                   

                  主要技术资料(宋体小一号加黑)

 

                   单位名称(楷体小二号加黑)

 

                          2017年2月

 

材料供获奖后备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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