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

许科字〔2017〕91号                          签发人:张仕民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

第6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赵建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许昌市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工信委等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科技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围绕产业集聚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主要提供中小微企业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创业和资源共享服务,较好地为有关企业提供了科技创新服务。 

在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方面,我市现有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5个,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6个,主要服务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其职责是提供中小微企业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创业和资源共享服务,已经基本覆盖了各县(市、区)。特别是2016年1月我市建成的许昌科技大市场,作为全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其建设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众创空间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已入驻、服务或孵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140多家,累计举办政策宣讲会、成果发布会、创新创业讲座培训、产学研专题对接等活动70多场,受到企业和创客普遍欢迎。

在科技研发平台方面,全市已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5个(国家级1个、省级71个、市级163个),重点实验室13个(省级3个、市级10个),还建有11个院士工作站。此外,我市还建有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公共技术研发设计中心。这些研发中心涉及电力保护、超硬材料、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基本上覆盖了我市主导、特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带动行业技术进步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正如您指出的那样,尽管目前这些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转状态良好,但存在平台建设投入不够;服务功能与能力亟待加强;缺乏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技术服务的平台运营企业;一定程度上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各自为战的状况,信息不畅,难以共享等问题,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大,还不能满足市场和企业发展的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完善区域创新创业生态体系的实施意见》,结合您的建议要求,认真总结我市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学习先进地区平台建设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调查研究,提升服务功能,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推进。

一是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双赢发展。近两年来,市政府先后与中科院河南育成中心、郑州大学、中科院电工所、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电机系、浙江大学河南技术转移中心等10多家高校院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加快引进人才、技术成果资源奠定了基础。目前在我市建设的各类创新平台(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中,普遍都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有产学研合作关系。同时,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后,市科技局积极帮助企业申报河南省对外科技开放合作项目,加强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的支持。对于企业与“两院”院士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的,市科技局积极帮助企业申报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对新批准建立的省院士工作站,市科技局从财政经费中给予20万元的资金支持。另外,市科技局定期不定期举办科技成果发布会,支持企业参加发布技术难题和人才需求、参加各类产学研合作交流活动,助推平台运作方和高校院所双赢发展。

二是引导市场运作,提炼平台品牌。企业处在市场的前沿,是科技研发的主体,平台建设的体制应该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鼓励平台引进市场化运营体制,促进平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赢发展。鼓励研发平台设立专职市场运行团队,实现自我造血及良性循环。加强对重点平台的整合集成,促使平台间布局优化、优势互补及资源共享,提升服务水平,提炼服务品牌。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对平台建设的认定和支持,使平台在政府的支持下,逐渐适应市场、融入市场,进入自我良性发展,不断发展壮大。在这方面,许昌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许昌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入选2017年河南省科技服务业示范企业,成为政府资助、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新模式的较好典型。

三是完善政府支持体系,提高服务空间。为了保障科技服务平台的可持续发展,对申请组建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部门通过组织申报、实地考察、行业专家论证、答辩等环节,保证公共平台建设的先进性、目的性、科学性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并定期对科技服务平台进行考核评估,突出平台的建设及运行重点,加强对平台建设的资金经费支持,鼓励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更优质、高效的科技服务,保障平台的稳定发展。201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质量检测中心等研发平台,由归口管理部分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我们还修订完善了《许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加强研发平台建设管理和支持。

四是强化载体创新平台建设,提供产业支撑。中小科技企业是科技服务业的最大客户群和最大的受益者,而科技载体和科技孵化器是中小企业的集聚区。我们今年将加大实施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组建,力争组建我市新的省级科技孵化器。同时,做好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围绕我市特色产业骨干企业,支持企业加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力度。着力加强许昌科技大市场建设,通过我市与中科院、清华大学、浙江大学、郑州大学、科易网等单位合作建立的共享机制,许昌科技大市场不仅可以为企业和科技人员提供知名科研院所的人才、成果、装备等资源对接服务,还可以提供政策咨询、创业辅导等服务。截至目前,通过许昌科技大市场,我市企业同中科院等科研院所共签署合作协议44项,累计签约金额4098.22万元。同时,立足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业链拓展服务,强化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着力打造一批集技术研发、人才集聚、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为一体的综合性科技创新平台,拓展服务内容、加强服务手段、做强服务团队等服务能力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推动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

五是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科技服务平台的建设需要依靠高端人才的支撑,我们将在市委组织部的牵头下,大力实施“许昌英才计划”,帮助企业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和高层次人才,其中2017年首批支持16个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59名高层次人才共获得奖励支持3299万元。帮助科研优秀人才申报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青年、杰出人才计划等项目,支持其科研工作的开展;通过开展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从省内外吸引科技人才到我市开展科技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和开展科技创新创业;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积极支持企业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到我市开展工作;通过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参与企业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培养、帮助解决技术难题、吸引先进科技成果到我市进行转化,已经取得实际成效。对于企业引进的其他高端科技人才,市科技局积极帮助其组建科技创新团队,对于建立省级、市级创新型科技团队的单位,市科技局给予其10万元、5万元的奖励支持。

最后,诚挚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继续为我市科技创新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让我们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不断开创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7年8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科技局  2965829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3份),市政府督查室(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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