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许昌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2015年以前组建的9个市级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考核评估,并提交局办公会研究审定。评估结果如下:

优秀类市级重点实验室4个,良好类市级重点实验室2个,合格类市级重点实验室2个,警告类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其中对警告类市级重点实验室,限期1个月内提出整改方案,经依托单位和主管单位签字盖章后报市科技局,2018年将继续作为评估对象,参加年度考核评估。

希望各主管单位和依托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市级重点实验室的指导和支持,特别是对市级重点实验室的督促指导,依托单位要充分发挥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平台作用,加大工作支持力度,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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