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058号提案的答复

蚩晓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市制药企业进一步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促进产业升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对提升我国制药行业整体水平,保障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医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增强国际竞争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是我国药企肩负的让国人用上放心药的历史使命,更是事关药企生死存亡的重大选择,因此必须要进行一致性评价工作。

2017年12月7日,为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促进我省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54号),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医药企业进行政策资金扶持,责任单位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按照职能分别负责;省科技厅作为配合单位,主要负责支持一致性评价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在地市层面上,郑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3月26日印发的《关于郑州市建设中国制造强市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郑政〔2018〕18号),由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8日印发的《新乡市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暂行)》,则是由新乡市食药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审核。

在我市近年来组织实施的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活动中,一直坚持把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项目研发活动作为市科技局每年支持开展的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的重要方向之一。2016年,市科技局对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手性拆分剂( )-1-苯基乙磺酸产业化”项目支持科技经费支持90万元,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按照我市制定的最新政策文件,积极做好科技服务保障工作,并一如既往地为生物医药企业开展的重要科技创新项目研发活动做好支持工作,为企业做大做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今后一如既往地为我市科技事业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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