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南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19〕54号)文件精神,有效推进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助力我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许昌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
二、政策主要内容
《许昌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共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关于考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发挥文物资源独特优势,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创新性发展,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我市实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为“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和我市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基本原则是:坚持公益属性、服务大局、突出特色、整体推进等四项原则,全面贯彻执行文物领域各项改革,统筹协调、分类实施,因地制宜、试点先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主要目标是: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形成,文物安全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机构队伍更加优化,文物领域社会参与活力不断焕发,文物工作在坚定文化自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文物工作在推进许昌市“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显现,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一是建立许昌文化标识体系。二是加强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三是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四是推进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工作;五是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六是建立文物资源管理机制;七是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八是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九是加强文物开发利用科技支撑。十是加大文物保护专业队伍建设。十一是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完善地方文物执法体系,三是狠抓工作落实。
文件链接:http://www.xuchang.gov.cn/openDetailDynamic.html?infoid=d010ec8d-7d55-4c29-a0fc-91a949445c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