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所(挂民政所牌子)

索 引 号:747445745/2015-00539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下设机构,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05-11-17发布日期:2005-11-1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劳动保障所(挂民政所牌子)

(1)负责乡镇农村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工作。

(2)负责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安置工作。

(3)为辖区城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农村困难居民等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社会生活保障工作。

(4)承担乡镇民政和社会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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