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等部门《关于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郑中小企〔2006〕28号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局、非公有制经济管理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企业〔2006〕821号)《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精神,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市拟组织有关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现将豫中小企〔2006〕6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望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推荐。为参加组织好本次博览会,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每个县(市)、区要至少筛选组织1个企业参加。
        (二)请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做好对企业参展宣传动员的同时,积极组织带领本地符合参展条件的企业及有关人员参加大会举办的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专题培训、融资洽谈等活动。
        (三)各县(市)、区和有关企业请将《参展单位报名表》(省文件“附件三”)、展位费于6月30日前报市中小企业局经济运行处。
        (四) 本次博览会每个标准展位6800元,政府补贴3000元,企业申报每个展位需交纳费用3800元。
        联 系 人: 康银萍 张锋华
        电 话: 67171608
        电子信箱: kyp8888@126.com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6号市中小企业局608室
        附件:
        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豫中小企〔2006〕67号)

郑州市中小企业局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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