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市民营经济发展规划(2008—2010)》的通知

关于印发《郑州市民营经济发展规划(2008—2010)》的通知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管理部门、发改委、发改和统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市直各有关部门:
        郑州市中小企业局和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编制的《郑州市民营经济发展规划(2008—2010)》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郑州市民营经济发展规划(20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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