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59644333/2010-00004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0-10-24 | 发布日期:2010-10-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工作职能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本市人防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拟定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防建设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防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对人防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拟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制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制定人防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协调利用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对人防通信警报网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监督人防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防无线电管理。
六、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对人防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
七、组织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及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防知识和技能,制定人防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防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收取规费及其它平战结合预算外收入。
九、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指挥等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