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32X/2014-00016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 | 关 键 词:收费,定价 | |
文 号:郑价审函〔2014〕25号 | 成文日期:2014-09-30 | 发布日期:2014-10-09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尚美中学:
你校《郑州尚美中学收费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关于郑州尚美中学教育住宿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14〕42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为86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为6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3年,期满后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和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