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32X/2014-00018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 | 关 键 词:收费,定价 | |
文 号: 郑价审函〔2014〕23号 | 成文日期:2014-09-30 | 发布日期:2014-10-09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第十六中学:
你校《郑州市第十六中学关于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核定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精神,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关于郑州市第十六
中学住宿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14〕40号),经研究,批准你校高中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00元。
此批复自201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3年,期满后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和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