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资料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0346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政策法规/规章
发布机构:郑州市财政局关 键 词:财政,规章,投资审批,管理规定
文    号:郑财办评审〔2011〕1号成文日期:2011-02-24发布日期:2015-01-0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明确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资料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直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局相关处室(单位):为了进一步保证评审资料的合法、及时、真实、完整,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现根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评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郑财办评审〔2011〕1号

 

市直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局相关处室(单位):

为了进一步保证评审资料的合法、及时、真实、完整,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现根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评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资料报送原则

1、合法性原则,建设单位应保证建设项目的合法合规,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基本建设程序实施。

2、及时性原则,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项目评审资料报送至财政部门。

3、真实性原则,建设单位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完整性原则,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项目评审资料,并对报送资料的完整性负责。

二、评审资料报送要求

(一)招标控制价送审资料列表

1、建设项目概算及其他相关批复文件;

2、招标文件;

3、招标答疑及会议纪要;

4、工程施工图纸或建设方案;

5、工程预算书(招标控制价);

6、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工程量计算书;

8、原貌地形图;

9、其他与工程预算费用有关的说明资料;

招标控制价送审资料要求:

1、建设项目概算及其他相关批复文件,由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

2、招标文件:遵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编制招标文件。如采用工程量清单形式编制投标预算时,须提供工程量清单;

3、招标答疑及会议纪要:应有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和设计单位的签章;

4、工程施工图纸或建设方案:工程施工图纸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按图纸目录顺序整理成套,并有设计单位的签章,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施工图纸的,必须提供建设方案并有建设单位的签章;

5、工程预算书(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应有编制单位及建设单位签章并附电子版(经省定额站认证的正版软件);

6、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由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提供勘察报告,并签章;

7、工程量计算书:应有具体的计算过程和算式并附电子版;

8、原貌地形图:若涉及土石方工程,应提供国土部门或其认可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原貌地形图,且图示标高或等高线须清晰,并有测绘单位签章;

9、其他与工程预算费用有关的说明资料:指特殊材料或进口设备价格的有关证明;工程所在地因交通、资源等因素影响需增加费用的说明等。

(二)预算送审资料列表(非招标项目)

1、工程施工图纸或建设方案;

2、工程预算书;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工程量计算书;

5、原貌地形图;

6、其他与工程预算费用有关的说明资料;

预算送审资料要求:

1、工程施工图纸或建设方案:工程施工图纸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按图纸目录顺序整理成套,并有设计单位的签章,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施工图纸的,必须提供建设方案并有建设单位的签章;

2、工程预算书:应有编制单位及建设单位签章并附电子版(经省定额站认证的正版软件);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由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提供勘察报告,并签章;

4、工程量计算书:应有具体的计算过程和算式并附电子版;

5、原貌地形图:若涉及土石方工程,应提供国土部门或其认可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原貌地形图,且图示标高或等高线须清晰,并有测绘单位签章;

6、其他与工程预算费用有关的说明资料:指特殊材料或进口设备价格的有关证明,工程所在地因交通、资源等因素影响需增加费用的说明等。

(三)结算送审资料列表

1、上述第(一)点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

2、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

3、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4、施工合同;

5、图纸会审记录;

6、工程开工报告;

7、竣工验收报告;

8、竣工图;

9、设计变更;

10、现场签证;

11、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1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3、工程结算书(含结算汇总表);

14、工程量计算书(含钢筋抽料表);

15、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

16、其他与结算有关的资料;

结算送审资料要求:

1、同上述第(一)点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要求;

2、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应有出具评审报告单位的签章;

3、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含技术标、商务标等文件;

4、施工合同:含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合同附件等;

5、图纸会审记录: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会审记录须有参加会审单位人员签字;

6、工程开工报告:按现行规定要求办理开工手续,提交的开工报告书具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签章;

7、竣工验收报告:按现行规定要求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提交的竣工报告书具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签章,并有明确意见;

8、竣工图:提交规范整理的竣工图纸,并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章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

9、设计变更:按时间先后顺序和专业整理成册,有设计人员签名及设计单位签章,并有建设单位认可和监理单位确认的签章;

10、现场签证:按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统一编号,应有工程数量、计算过程、施工简图,并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签章,重大项目现场签证,须有设计单位认可签章;

11、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提供有效及签章完善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3、工程结算书(含结算汇总表):由具有编制资质的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编制工程结算书,同时把合同金额和增加工程部分填列结算汇总表,以上均应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编制单位签章确认,并附电子版(经省定额站认证的正版软件);

14、工程量计算书(含钢筋抽料表):应有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并附电子版;

15、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应含主要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价、发票、购买合同等有效凭证。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及单位签章认可;

16、其他与结算有关的资料:凡上述未提及到的,在结算评审中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其它说明事项

1、建设单位按附件格式填写其报送工程资料清单、将其资料清单电子版随报送资料一同报送至投资评审中心综合计划部。

2、建设单位报送的评审资料存在严重缺陷或不真实的,无法正常开展评审的,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对其报送的评审资料进一步补充完善及纠正错误后,投资评审中心方可开展评审。

3、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进行评审,提供资料、现场踏勘、询问等有关事项。

四、附件

财政投资评审项目资料报送清单                                           

   

2011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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