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汇总表

索 引 号:416265205/2015-00101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业务信息/社会保险工作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关 键 词:社会保障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1-02发布日期:2015-01-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汇总表

统筹地区:新密市

医疗保险种类

职工医保

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医保

缴费标准

1、正常单位类:单位缴纳6%,个人缴纳2%;2、国资特困类:单位缴纳10%;3、困难企业类:单位缴纳4.8%。

个人缴纳4.8%

个人账户设置

45岁以下3.1%,45岁以上3.5%,退休人员4%。困难企业类不划入个人账户。

不建立个人账户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市内城区医院600元,乡镇卫生院300元,市外医院900元。

市内城区医院600元,乡镇卫生院300元,市外医院900元。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市内城区医院报销比例90%,乡镇卫生院95%,市外医院80%,年度内累计报销60000元。

市内城区医院报销比例90%,乡镇卫生院95%,市外医院80%,年度内累计报销60000元。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或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救助报销比例70%,缴纳大病救助金一年,报销30000元,连续缴纳5年以上,累计报销150000元封顶。

大病救助报销比例70%,缴纳大病救助金一年,报销30000元,连续缴纳5年以上,累计报销150000元封顶。

生育保险待遇



缴费时间

用人单位每月15日前在银行缴纳。

每月25日前在我局业务大厅缴纳

最低缴费年限

男30年,女25年。

男25年,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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