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5-000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新密政办〔2015〕2号 | 成文日期:2015-01-04 | 发布日期:2015-01-1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办〔2014〕48号)要求,现将修订后的《新密市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1月4日
新密市地震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地震应急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确保地震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郑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含大于3.0级,小于4.0级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行动。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预防为主。做好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地震灾害事件的范围和危害程度,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应急管理体制。
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我市现有应急物资,整合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物质资源和信息资源。
2 组织指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市防震抗震指挥部平时负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在省人民政府对我市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或地震发生后,市防震抗震指挥部即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发生较大、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由市防震抗震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协助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市防震抗震指挥部设在市科工信局。
2.1 新密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职责
2.1.1 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分管副市长
副 指 挥 长:市人武部部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武警中队中队长、科工信局局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住建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教体局、粮食局、环保局、武警中队、交运局、卫生局、水务局、国土局、安监局、文广旅局、人防办、电业局、公安消防大队、气象局、武警中队、财险公司、寿险公司、红十字新密分会、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等单位行政正职。
2.1.2 主要职责
(1)接受并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组织和指挥对受灾人员实施紧急救援。
(2)向上级市委、市政府报告震情、灾情,确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
(3)统一领导全市抗震救灾工作。组织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统一部署现场抗震抢险救灾、震害评估、制定震区紧急管理办法和非常措施。
(4)代市政府草拟给郑州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的有关震区的震情、灾情及抗震救灾工作的报告。
(5)统一安排调用、批准进入灾区的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员。
(6)组织接待中央、省、郑州市、其他地区及国际组织的慰问团、救灾组织,接受捐赠。
(7)做好震情灾情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
(8)执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地震灾害及其他应急任务。
2. 2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是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科工信局。
2.2.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常务副主任:市科工信局局长
成 员:市政府办公室、人武部、市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住建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交运局、卫生局、武警中队、公安消防支队、气象局、灾区所在地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各1名。
主要职责:
(1)收集、汇总震情和灾情,并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2)传达、贯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
(3)协调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4)掌握震情和分析会商情况。
(5)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新闻发布会。
(6)起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种文书资料的准备和归档。
(7)协调上级和本级地震现场工作队的具体事务。
(8)处理其他相关事务。
2.2.2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属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其主要职责
(1)地震监测组
组 长:市科工信局分管负责人
成 员:市科工信局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防震减灾联络员及地震监测台站有关人员
办公地址:市科工信局
职 责:负责对地震信息进行监测、处理、传递和存贮,并将灾情、震情信息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郑州市地震局,同时通报市民政局。对全市各类地震监测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和震情跟踪,并及时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地震灾情速报网络人员进行灾情速报。地震宏观观测网络人员进行宏观异常情况调查、落实和上报。
(2)震害评估组
组 长:市科工信局分管负责人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分管负责人
办公地址:市科工信局
职 责:负责地震现场宏观调查和考察工作。迅速组织开展震害调查,及时做出震害快速评估,汇总灾情调查结果。组织开展地震现场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宣传等工作。平息地震谣言,保持社会稳定。处理其他相关事务。
(3)抢险救灾组
组 长:市人武部负责人
成 员:市人武部、武警中队、公安消防大队分管负责人
办公地址:市人武部
职 责:抢救被压埋人员及国家财产,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配合有关部门抢修道路、桥梁等。
(4)通讯保障组
组 长:市网通公司分管负责人
成 员:市保密局、邮政局、移动通信公司分管负责人
办公地址:市网通公司
职 责: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部与震区现场、震区现场与各工作组、抗震救灾指挥部与省、郑州市政府之间的通讯联络,及时组织抢修被破坏的设备和线路,保障震区通讯的畅通。
(5)交通运输组
组 长:市交运局分管负责人
成 员:市交运局、新密火车站分管负责人
办公地址:市交运局
职 责:紧急调动、征用各种车辆,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应急用车;负责运输救灾人员、救灾物资、转移伤员(与医疗卫生组配合),组织抢修铁路、公路、桥梁,保障震区内交通畅通(与抢险救灾组配合)。
(6)医疗卫生组
组 长:市卫生局分管负责人
成 员:市人武部、环保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负责人
办公地址:市卫生局
职 责:组织医疗、防疫、急救队伍赶赴震区,建立震区临时医院,及时抢救伤病员、转移重伤病员;监测震区饮用水源、食品,及时喷撒药物,防止和控制疫情;负责筹调、运送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等。
(7)物资供应组
组 长:市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人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分管负责人
办公地址:市发展改革委
职 责:负责各种救灾物资和日常生活急需物资的调运、保管、分配和供应,配合民政组做好国家调拨物资及外地支援物资的接收、转运和救灾物资的分配。
(8)工程抢险组
组 长:市住建局分管负责人
成 员:市住建局、水务局、电业局分管负责人
办公地址:市住建局
职 责:负责震区水利、电力、供水、供气、排污设施的抢险,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灾区用水、用电等;负责各类建筑物抗震加固和修复。
(9)民政组
组 长:市民政局分管负责人
成 员:市民政局、红十字会新密分会分管负责人
办公地址:市民政局
职 责:负责灾区灾民的疏散、安置、吃穿住等;发放救灾物品;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工作,负责接收国内外及社会各界的捐赠、救助物款。
(10)治安保卫组
组 长: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
成 员:市公安局、武警中队、公安消防大队分管负责人
办公地址:市公安局
职 责:维护震区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巡逻,维护震区交通秩序,负责火患的消防,防止火灾的发生。
(11)宣传组
组 长: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
成 员:市委宣传部、科工信局、文广旅局分管负责人
办公地址:市委宣传部
职 责:负责抗震救灾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平息地震谣传,安定民心。
(12)保险理赔组
组 长:市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分管负责人
成 员:市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分管负责人
办公地址:市财险公司
职 责:协助震灾评估组进行震害调查,确定投保损失,及时给予赔偿。
(13)财务组
组 长:市财政局分管负责人
成 员:市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分管负责人
办公地址:市财政局
职 责:负责筹集和统一管理抗震救灾经费,承办向郑州市、省、中央申请救灾经费以及向国内外请求援助事宜。
3 临震应急
当接到省政府的地震临震预报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要迅速召开指挥部工作会议,组织协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地震应急工作,立即宣布我市进入临震应急期。
如果震中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本市,要将省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和临震应急期通告全市,号召全市人民做好抗震救灾的思想、物资准备,并实施本预案,部署全市的抗震救灾工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要迅速集中,开展工作。及时传达省、郑州市政府的指示,向上级报告抗震救灾工作情况。负责全市抗震救灾工作会议的组织,协调指挥各工作组的工作,督促检查其应急进展情况,汇总掌握震情动态信息,了解群众反映和社会动态。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检查落实各种宏观、微观异常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和郑州市地震局报告震情动态,抓紧组织现场监测、考察灾害评估。
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规定制定各自地震应急实施方案并采取如下行动:
(一)建立各部门、各单位抗震救灾组织并明确职责;
(二)明确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的办公地点和通讯联络办法。各工作组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应急准备工作。
(三)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本预案,以及有关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四)培训各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必要时可进行抢险救灾模拟训练。
(五)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准备抗震救灾设备、器材、装备、工具等,并且要将这些物资置于空旷地方,落实专人负责。
(六)市商务、民政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抗震救灾和生活急需物资,确定储备数量,明确调运渠道,制定调、供办法。
(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要制定人员疏散方案,划定人员疏散场地,明确人员疏散管理方法;情况紧急时,应按单位、乡镇、街道组织避震疏散。
(八)检查确定次生灾害源及危险品重点防范部位,明确监视管理方法,制定应急措施,并明确专人负责。
(九)确定生命线工程的重点抢救区域及部位,明确承担单位及实施方法;有关部门应当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制定救护、转移伤员的措施。
(十)制定治安、交通管理规定,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并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
(十一)临震应急期一旦发生地震谣传,市科工信局要协助市政府迅速予以平息和澄清。
(十二)进入临震应急期,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受市政府委托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阻拦;临震应急期过后,调用物资、设备和占用场地等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 其他事项
4.1 各部门、各单位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参照本预案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市科工信局备案。
4.2 本预案适用于发布地震临震预报后或发生地震时,以及我市受到邻近地区强震波及产生破坏的应急阶段。
4.3 震后涉及外国人的问题,由接待单位、上级部门和我市外事部门负责协调处理。
4.4 市政府根据震情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对本预案予以修改和补充。
4.5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