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335/2015-000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方案 | |
文 号:新密交运〔2015〕5号 | 成文日期:2015-01-16 | 发布日期:2015-01-1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单位:
现将《新密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1月16日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决定自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3月31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市内外事故教训,在岁末年初、“双节”及“两会”期间,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攻坚领域
重点对客运、货运、危运、水运等专项整治以及GPS安装和动态监控情况;危险路段、桥梁、隧道以及消防等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三、攻坚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法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及其检测检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稿制定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打非治违情况。重点是落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安全生产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费用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八)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制定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措施、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四、攻坚重点
(一)交通运输。重点是整治客运、货运、危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落实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公交车、等专项整治和GPS安装、动态监控情况,以及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和客车客船非法营运等行为。
(二)道路保通。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危险路段、危险桥梁和隧道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等情况。
(三)消防。消防设施配备及完好有效、操作使用情况,电路以及消防人员配备情况。重点是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对车站、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
五、攻坚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各单位分头实施,局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进行督导。攻坚行为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12日至12月28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特点,对百日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2015年1月20日前,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4年12月28日至2015年1月28日)。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排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各单位每周五要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见附件4、附件5),2015年1月28日前报送全面排查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三)综合整治阶段(2015年1月28日至3月21日)。各单位要对照工作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各单位每周三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隐患整治整改情况,2015年3月21日前报送综合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四)总结深化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3月27日前,各单位要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相关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全过程。
(三)扎实排查整治。对各类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络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络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单位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责任倒查、约谈问责机制。凡是因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五)信息报送。各单位每周三12:00前上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统计表》、《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表),1月23日前报送全面排查阶段性工作情况报告,3月20日前报送综合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告,3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