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714/2015-000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刘寨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报告 | |
文 号:刘政〔2015〕7号 | 成文日期:2015-02-02 | 发布日期:2015-02-02 |
体 裁:报告 | 生效日期:2015-02-02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国土资源局: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设施发展的号召,促进我镇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我镇与河南天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利用王咀村集体流转的25亩土地,建设光伏农业智能大棚26座,种植蔓越莓、养心菜、食用菌类等经济作为为主,利用太阳能发电制暖育苗,打造科技型光伏农业。该项目系利国利民、环保节能的现代农业项目,符合镇政府的高效农业规划,也符合新密市政府的规划,对我市农业结构的调整及构建绿色农业有着重要意义。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的规定,及河南天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土地备案申请,特向新密市国土资源局请示对该项目用地履行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