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1890357/2015-00046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大隗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1-29 | 发布日期:2015-02-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民政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负责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发放等;
三、农村救助对象的调查摸底、申报和救助等;
四、做好社会各项救灾工作和农村养老救济等工作;
五、协助做好镇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
六、做好残疾人服务、就业等以及其它属于民政服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