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所主要职能职责

索 引 号:721890357/2015-00046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新密市大隗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组织,机构,下设机构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1-29发布日期:2015-02-0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民政所主要职能职责

民政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负责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发放等;

三、农村救助对象的调查摸底、申报和救助等;

四、做好社会各项救灾工作和农村养老救济等工作;

五、协助做好镇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

六、做好残疾人服务、就业等以及其它属于民政服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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