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屏办事处特种设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33879374/2015-0004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青政文〔2015〕3号成文日期:2015-01-23发布日期:2015-02-0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青屏办事处特种设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办直各部门:<?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现将《青屏街办事处特种设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2015年1月23日

 

 

 

 

青屏街办事处特种工设备综合整治

实施方案

 

为加强特种设备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办事处决定对辖区范围内特种设备进行综合整治,为保障实施效果,特制订本法案。

一、整治范围

辖区范围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

二、目标任务

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各社区开展专项检查,指导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改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该整顿的要停业整顿,该停止使用的要停止使用,该取缔的要依法取缔。检查内容为:

1、锅炉

(1)锅炉注册登记情况,是否办理使用登记证;(2)保护装置情况,是否按规定加装高低水位报警和低水位连锁保护装置,且装置是否灵敏可靠;(3)锅炉检验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内部、外部检验且在检验有效期内;(4)安全阀、压力表是否定期效验且在有效期内;(5)锅炉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锅炉房建造情况,是否按照规定独立建造;(7)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2、压力容器

对辖区内在用蒸压釜、反应釜、气瓶等压力容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1)设备注册登记情况;(2)是否定期检验并在有效期内;(3)安全阀、压力表是否定期校验且在校验有效期内;(4)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3、电梯

重点对商场、超市、宾馆、医院、住宅区等公共场所在用电梯进行检查:(1)注册登记情况,是否办理使用登记证;(2)检验情况,是否定期检验并在检验有效期内;(3)维保情况,是否委托有维护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保,至少每半月维护保养一次,并保存维保记录,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解决;

(4)电梯的检验合格标志和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置于易于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5)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货物电梯和医用电梯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电梯司机;(6)电梯的三角钥匙是否按规定实行专人管理。

4、起重机械

对辖区内在用起重机械(不包括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进行检查:(1)设备注册登记情况;(2)检验情况,,起重机械是否定期检验并在检验有效期内;(3)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5、大型游乐设施

重点检查:(1)注册登记情况;(2)检验情况,设备是否定期检验并在检验有效期内;(3)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置于易于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6、其他特种设备

重点检查压力管道、场内机动车辆等其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办事处决定、成立特种设备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包社区领导任副组长,分包社区科室长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办,杨建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各社区按照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求履行职责,结合网格化管理定期巡查排查本辖区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建立并上报设备台账、隐患排查及整治台账,及时上报本辖区综合整治工作进度;配合质监局及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进行管理和隐患治理等相关工作。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典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特种设备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利用有效载体切实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社会理解、支持综合整治的氛围。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认真组织实施。各社区支书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工作要求,完成排查整治任务,特种设备综合整治工作将纳入2015年度考核。即日起,各社区于每周一下午4点前向办事处长效办报告工作进度,办事处将定期、不定期对各社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予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实行挂牌督办。

(二)严格标准,确保效果。凡列入隐患排查整改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及时上报办事处,并由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实施关闭。各社区进一步对辖区内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认真排查,及时更新、完善、上报特种设备台账,发现隐患一并按要求整治到位。

(三)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各社区要求按照职责分工,结合网格化管理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管,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分包到人、分包到网格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督促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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