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新密市煤炭管理局2015年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05307327/2015-0001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 键 词:无证经营,实施方案
文    号:新密煤字〔2015〕10号成文日期:2015-02-09发布日期:2015-02-09
体    裁:议案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新密市煤炭管理局2015年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工作实施方案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关于新密市煤炭管理局2015年查处取缔

无证经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煤炭市场健康发展,保护煤炭经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新密市2015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煤炭经营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整治和规范煤炭市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建立公平、有序、规范的煤炭市场经营秩序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解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突出问题,使煤炭市场逐步趋向规范,无证无照经营明显减少,违法经营得到有效遏制,合法经营得到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经济得到发展。具体达到以下两个目标:一是消除大面积、群发性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二是无证无照经营率低于5%。

三、方法步骤

本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从2015年2月2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阶段(2015年2月2日至2月12日)。认真学习新密证照联〔2015〕1号和新密证照联〔2015〕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本单位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5年2月12日至3月31日)。

在明确各科室职责的基础上,由市场执法队牵头,经营科与综合科配合,按照行政区划,逐一进行拉网式排查,力求不留死角,建立台帐,为下一步分类整治打好基础。

(三)堵疏结合、分类整治阶段(2015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整治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分门别类,按轻重缓急有序推进。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切实放宽和降低煤炭经营备案条件,督促已申办营业执照、但没有到煤炭经营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的企业,抓紧时间备案;引导一批具备基本条件、对优化城乡环境并无影响的无证无照经营户申领营业执照,并到本部门进行备案,转为合法经营。对不具备基本条件,又对优化城乡环境有影响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要限期停业清理,直至依法予以取缔。

(四)巩固总结,迎接验收阶段(201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认真总结本次无证无照整治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实行长效监管,并将工作总结及统计表于12月30日前报市联席办。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科室人员要加强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市联席办的工作要求上来,全力组织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及时上报。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工作例会及信息上报制度。每周一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并将排查摸底、查处取缔及存在问题等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市联席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无证无照查处取缔办法》、《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讲清政策界线,讲明无证无照经营危害,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无证无照经营,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受理各类举报、投诉,并认真核实,快速处理。举报电话:67006118

(四)建章立制,长效监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要认真学习、宣传并贯彻执行《煤炭法》、《经营监管办法》,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方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和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上下功夫,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逐步建立起集预防、举报、查处、登记、规范为一体的长效监管体制,努力实现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并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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