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志强等5名同志转岗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8098/2015-00017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组织,职能,转岗
文    号:新密人社〔2015〕24号成文日期:2015-03-10发布日期:2015-03-1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2015-03-10废止日期
关于白志强等5名同志转岗的通知

 

市住建局、优化局、水务局、食药监局、人社局:

 

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社厅《河南省事业单位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意见(试行)》(郑人社〔2013〕12号)文件精神,经基层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初审,市人社局复审,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白志强等5名同志由原聘岗位转聘九级职员岗位,具体情况如下:

 

白志强,男,1977年8月出生,1993年12月参加工作,原聘新密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勤三级岗位,转聘九级职员岗位;

 

李锐晓,女,1983年10月出生,2001年12月参加工作,


原聘新密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局工勤四级岗位,转聘九级职员岗位;

郭东召,男,1979年11月出生,2001年7月参加工作,原聘新密市河道管理处工勤四级岗位,转聘九级职员岗位;

马现伟,男,1975年2月出生,1995年2月参加工作,原聘新密市食品药品稽查队工勤三级岗位,转聘九级职员岗位。

梁海峰,男,1970年6月出生,1986年11月参加工作,原聘新密市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工勤三级岗位,转聘九级职员岗位。

上述人员转岗后,纳入新的岗位管理,执行新的岗位待遇。个人人事档案移交人才劳力管理服务中心人才交流科管理。请各单位及时办理相关人员的薪资待遇、聘用合同变更手续。   

 

                             2015年3月10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