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124/2015-0002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新密科工信字〔2015〕15号 | 成文日期:2015-03-06 | 发布日期:2015-03-11 |
体 裁:意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科工信字〔2015〕15号
新密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支持全民创业的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的有关要求,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联系我市实际,现就支持全民创业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政策支持内容
(一)科技项目申报
(二)中小企业创新基(资)金申报
(三)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四)节能技改设备补贴资金申报
(五)郑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
(六)郑州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
(八)专利申请
二、业务办理流程
(一)科技项目申报(以2014年各级科技计划集中申报通知为据)
1、郑州市级
(1)申报程序:项目征集—项目申报—项目初审— 项目筛选—项目推荐上报
(2)计划类别:主要包括创新引领计划、产业支撑计划、科技惠民计划(具体以每年郑州市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3)申报对象
——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无不良记录,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已按计划结题。
(4)申报条件:以每年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5)申报材料 :项目各类申报书、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费预算报告以及企业各类资质和资金证明。具体要求以当年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为准。
(6)申报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规定时间办理。
2、河南省级
(1)申报程序:项目征集—项目申报—项目初审— 项目筛选—项目推荐上报;
(2)申报内容:主要包括科技攻关、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软科学研究(以每年申报通知为准)。
(3)申报条件(以《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为准)
----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河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有科研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须提供编制职能批复文件);
二是注册资本或开办费不低于申请财政资助资金的三倍;
三是企业上年度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并建有市级及以上科技 主管部门认定的研发中心;
四是符合当年项目申报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重大科技项目经费的单位一般应具有相关领域省级及以上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省创新型科技团队等研发条件和能力,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
----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科技经费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不同的省科技计划立项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按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财政支持的项目逾期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科技经费支持的项目。
(4)申报材料 :项目各类申报书、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费预算报告以及企业各类资质和资金证明。(具体要求以当年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为准。)
(5)申报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规定时间办理。
(二)中小企业创新基(资)金申报
1、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
(2)上年销售收入小于8000万;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
(4)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等。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要求。具体见郑州市科技局年度申报通知。
2、申报程序:
(1)郑州科技港网站下载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根据郑州市科技局年度通知,对照相应条件和要求,装订成册;
(2)由新密市科工信局汇总上报。
3、申报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规定时间办理。
(三)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1、申报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六个条件:
(1)在河南境内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及其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数量、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四项指标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
2、申报程序:
(1)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相关要求,注册登记;
(2)纸质材料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具体材料按郑州市年度通知要求;
(3)将纸质材料以书籍形式装订成册,报至郑州市科技局。
3、申报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规定时间办理。
(四)节能技改设备补贴资金申报
1、基本条件
(1)新密区域内的依法经营的工业企业;
(2)各种证件齐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排污证);
(3)当年技改当年投产的工业企业(试运行三个月,经验收正式投产的企业);
(4)所购设备必须是正规的票据,即增值税票据;
(5)改造后节能率比改造提高10%以上;
(6)在郑州市财政快报统计系统内的工业企业。
2、申报内容
(1)技改项目简介;
(2)资金补贴申请;
(3)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研报告;
(4)项目备案书;
(5)企业各种证件;
(6)所购设备正规发票清单;
(7)所购设备发票复印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证明其发票真实性,并对其负法律责任;
(8)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及事项。
3、申报程序
(1)企业按要求准备上报材料;
(2)工信部门在接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会同有关部门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技改情况及企业运行情况,查看各种证件;
(3)根据调查情况,确定上报企业名单,通知企业上报。
4、申报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规定时间办理。
(五)郑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
1、申报条件
(1)企业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近三年科技投入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在25%以上,并能确保技术中心建设资金的投入;
(2)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郑州经济各主要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3)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4)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20人;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2、申报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规定时间办理。
3、申报材料
(1)郑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书;
(2)郑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3)已被政府或行业其他部门认定为的证明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各种相关证明材料;
(5)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及财务报表原件;
(6)能证明其产业规模在同行业领先、其生产装备水平在同行业领先的证明材料,专利证明、其他相关材料。
4、申报程序:企业申报,编写申报书,市科工信局查看资料并推荐上级工信主管部门,上级工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5、申报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规定时间办理。
(六)郑州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
1、申报条件
(1)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
(2)经营状况良好,连续2年实现盈利,企业单位上年度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
(3)所申报项目总投资不少于400万元(以该项目在当地发改或工信部门办理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上的数额为准),且项目已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50%以上;
(4)项目获得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2、申报流程
(1)完整填写项目申报书,按要求申报;
(2)市科工信局会同财政部门初审并汇总,联合行文上报郑州市信息办和郑州市财政局。
3、申报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规定时间办理。
(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
1、郑州市级
(1)申报条件(以2014年度为准,具体要求可参照年度申报指南):
一是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必须在郑州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具备承担国家、省和市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并在科技研究和开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多次获得科技成果;
二是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和带动能力,在所申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技术领域中,其主导产品的销售规模及技术水平处于本市、本省该产业领域领先地位;
三是具备必要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较高水平的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四是拥有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3人以上,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20人以上;
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良好信誉。按技术领域的不同,企业技术开发的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10%;
六是鼓励与国内外高端研究机构、人才联合共建。
(2)申报材料
一是《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二是《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是已被政府或行业其他部门认定为研发中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是依托单位法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是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具有流水号);
六是能证明其产业规模在同行业领先、其生产装备水平在同行业领先的证明材料,专利证明、其他相关材料。
(3)申报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规定时间办理。
2、河南省级:
(1)申请条件(以2014年度为例,具体可参照年度申报指南要求)
一是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必须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上年销售收入一般不少于10000万元,高成长性产业或带有公益性的行业不少于5000万元,技术开发的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3%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须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中备案;
二是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中心(两年以上),建有较完善内部研发组织且正常运行的也可直接申请省工程中心;
三是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
四是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发和中试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2)申报材料
一是《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二是《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是《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
四是并附税务部门核准的销售收入、税收证明、研发投入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附认定复印件即可)。所需的证明材料经初审合格后推荐上报。
(3)申报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规定时间办理。
(八)专利申请
1、审批流程
(1)发明专利申请:
提出申请—受理、收费—初步审查—实质审查请求—实质请求—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
(2)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提出申请—受理、缴费—初步审查—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
2、申报材料: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等(按照规定格式)。
三、服务承诺
以上项目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规定时限进行办理。
新密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全民创业服务电话:69823237;主管领导:王英姿,联系电话:13613712726;经办人:蔡东欣,电话号码:15093353071。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