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757/2015-0005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来集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
文 号:来政〔2015〕21号 | 成文日期:2015-03-12 | 发布日期:2015-03-1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来集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
为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的预案和应急救援,确保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依据,本着统一领导,谁主管谁负责,有关部门协调一致的原则,完善组织,建立队伍,制定措施,配齐装备,迅速反应,快速启动,有效控制,及时救护,力争把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一次死亡(遇险)3人以上(含3人)以及死亡(遇险)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组织领导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办法。
(一)、镇政府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各位副职担任。
镇政府办公室电话:0371-63151001。
镇政府安全办公室值班电话:0371-63151001,
(二)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设专业指挥部,分别由主抓副镇长担任指挥长,相关单位有关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各牵头单位,成员由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1、重(特)大矿山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镇安全办牵头,镇宣传、工会、纪检监察、派出所、卫生院、信访办、民政所等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地村两委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重(特)大火灾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综治中心牵头,镇安全办、派出所、宣传、工会、纪检监察、卫生院、信访办、民政所等部门及事故发生地村两委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3、重(特)大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综治中心牵头,镇安全办、派出所、宣传、工会、纪检监察、卫生院、信访办、民政所等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地村两委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4、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镇安全办、交巡警二中队、派出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宣传、工会、纪检监察、卫生院、信访办等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地村两委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5、重(特)大一般工贸行业及特种设备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镇工业经济发展中心牵头,安全办、宣传、工会、纪检监察、派出所、卫生院、信访办等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地村两委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6、重(特)大建设工程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镇安全办、宣传、工会、纪检监察、派出所、卫生院、信访办等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地村两委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7、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镇安全办牵头,宣传、工会、纪检监察、派出所、卫生院、信访办等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地村两委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8、重(特)大 水库、河道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镇安全办、宣传、工会、纪检监察、派出所、卫生院、信访办等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地村两委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9、重(特)大集体中毒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有镇科教文卫办公室牵头,镇安全办,卫生院、宣传、工会、纪检监察、派出所、信访办等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地村两委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10、重(特)大校园(幼儿园)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镇科教文卫办公室牵头,镇安全办、中心校、宣传、工会、纪检监察、派出所、卫生院、信访办等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地村两委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应设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事故(险情)发生所在地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的设立按有关规定和有关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四、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一)重(特)大事故(险情)的报告
1、发生重(特)大事故(险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其主管部门及镇安全办、派出所(急性中毒事故应当同时报告卫生部门)。
事故(险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险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采取的措施和进展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事宜;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险情)报告后,应当立即通知镇政府、村两委,并同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3、镇直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政府,镇政府向新密市政府报告。同时,必须告知镇安全办,由镇安全办负责向新密市安监局报告。
4、在重(特)大事故(险情)处理过程中,事故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根据事故(险情)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5、发生重(特)大事故(险情),各村各部门必须自接到事故报告或者发现事故发生之时起12小时内报至新密市政府。
(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事故(险情)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险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各村、各单位在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并通知其成员单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及时开展抢险救援。
3、镇政府有关部门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镇政府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有关专业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组成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抢险救援。
5、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各参加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事故(险情)的发生情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根据抢险救灾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3)本辖区内紧急调用各类相关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及时向镇政府、镇总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应的专业指挥部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8)做好事故(险情)抢险救援信息的发布工作;
(9)办理镇总指挥部和各专业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设立下列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负责按专业预案开展现场抢救工作;
(2)治安管理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5)善后处理组:负责接待伤亡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6)信息新闻组:负责事故(险情)及抢险救援情况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7)专家指导组:负责专业技术咨询、指导;
(8)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的经过、原因和性质,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五、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职责分工
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主要参加单位的职责分工
1、镇安全办: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2、派出所:组织协调、指挥公安干警、武警抢险、救助、侦察和维护秩序、保护现场;
3、卫生院:组织、协调、指导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 护;
4、村镇建设发展中心、水利、电业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抢险现场水、电、通信等公用设施的安全正常使用和被损害的公用设施的事后恢复工作;
5、新闻宣传部门:根据事故(险情)情况,在征得指挥部同意的情况下,负责事故(险情)及抢险救援情况的新闻采访和发布工作;
6、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组织技术人员参与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救援的后勤保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村、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组织制定本辖区、本单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镇政府、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镇政府各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卫生院、公共聚集场所都要根据本预案和相应专业预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编制本行业、本单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
(三)实际情况发生时,各预案编制单位要及时对已定预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四)各村、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卫生院、公共聚集场所等,要根据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建立专业应急救援机构,配备必须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组织和培训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进行演练,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的实战能力和救援水平。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