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15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05307386/2015-0004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实施方案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3-20发布日期:2015-03-2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15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持续保持严查严打高压态势,强化联打联动,严厉打击品种假冒侵权和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种〔2015〕3号)、《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种〔2015〕17 号)、《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郑州市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农〔2015〕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以玉米、蔬菜种子等为主,以种子市场和经营门店为重点,以清理整顿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为主线,推进检打联动,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集中查处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退出问题品种,切实保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和维护我市种子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查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全市内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所有发证企业必须检查到位。内容包括: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档案、品种授权合同、种子去向等;抽取企业生产经营的所有品种的种子样品,进行相关指标检测。

(二)查市场。对全市内的种子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进行100%抽样检测。对经营门店的检查内容包括:种子标签、经营档案、台账、相关合同或委托书及种子调运检疫证书等,对所经营的品种要查清来源,抽取种子样品进行相关指标检测。

(三)查品种。省品种审定主管部门负责审定的品种清查工作,对近两年新审定的品种逐一核查,对退出品种要严格查处,禁止销售,同时在网络或媒体上公布。

(四)查基地。要加强对制种企业的跟踪管理,在播种前及时核对种子生产许可证、制种品种、生产地点信息,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检查是否具有品种权许可或制种委托手续,是否与制种户签订生产合同等。在种子收获前组织拉网式品种纯度检查;在种子初加工环节,抽样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在种子调运季节,检查调运种子的生产许可、去向和数量。

(五)查处案件。加大种子案件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究,对存在侵权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案件督办制度,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可以联合监察部门进行督办。

三、成立组织

市农委成立打击侵犯品种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农委主任祖君任组长,副主任魏玉枝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法制科、行政审批办、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由法制科负责,具体做好专项行动监督协调和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由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具体做好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资格审查工作,对全市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品种权拥有情况、研发能力、经营状况、种子检疫调运情况等进行统计;对制种企业全程监管,及时核对许可证、制种品种、生产地块信息,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在种子收获前组织拉网式检查,抽取所有生产品种的种子样品,进行真实性检测;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加强转基因种子管理,重点检测经营者有无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或未按规定制作、保护生产、经营档案行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做好市场检查和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侵权品种权及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2月)

积极参加农业部召开的打假专项行动视频会及省市会议,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前完成行动部署。并按照郑州市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3月-12月)

对种子企业和种子市场进行集中拉网式全面检查。3月20日起开展春季市场专项检查,4月15日底前完成抽样,并及时送交郑州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处理并曝光一批侵权单位和个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2月)

要对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期限,于2015年11月前将总结报告上报。

五、专项行动

(一)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

2015年1月,在种子加工包装旺季,组织开展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的冬季企业督查行动,对全市所有企业和已审定品种进行100%全覆盖监督检查,确保生产用种安全。对全市内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普查,首先重点检查生产加工环节,详细检查记录企业从田间生产到收获的田间生产记录及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情况,从运输到加工的相关手续、记录、质量检验情况。其次对于代理、被委托的商品种子,详细记录品种、生产许可证信息、产地、分装商资质、经销商资质、包装标签情况、代理委托手续、种子调运检疫手续。

1、活动重点

一是宣传侵犯品种权及制售假劣种子的危害,中央、省、市进行打击的政策措施,印刷一批品种保护宣传页,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高压态势,营造一种人人喊打的氛围;二是企业督查,重点检查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档案是否规范,扦取待售商品种子样品。

2、具体措施

对全市内种子生产企业的加工、仓储地点进行检查,检查企业加工品种、授权情况、生产经营资质、档案、种子检疫。

(1)对农业部暗访中发现有问题企业和品种,作为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种(列入农业部抽查名单的除外),进行100%抽样检测。

(2)组织人员对外地种子企业的品种进行确认。

(3)对本市的种子企业所经营的审定的品种进行100%的检查。

(二)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2015年3-5月,在春季种子销售旺季,组织开展以种子市场及基层经营门店为重点的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对已公布的企业及品种进行全面清查,同时发布告农民书公布所有的涉案种子企业及品种,对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活动重点

一是切实加强对种子经营商户的监管,对全市种子经营情况进行备案管理。二是组织开展种子质量和玉米等品种真实性等检测。三是检查种子标签、经营许可及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及授权、种子检疫情况等。主要检查标签标注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规范;是否超范围或无证经营,是否按规定制作和保存档案;是否属于未审先推、已退出或越区推广经营。四是检查种子包装是否规范。五是被委托或代理的商品种子是否有委托手续,是否有种子调运检疫证。

2、具体措施

(1)检查组织。对全市内的种子经营门店进行全面检查,要达到100%覆盖。

    (2)检查作物。以玉米、蔬菜等农作物种子为主。

    (3)检测要求。除检测种子常规项目外,重点检测品种真实性,检测方法执行NY/T 1432-2007《玉米品种鉴定DNA指纹方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对于保障正常市场经济秩序,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意义重大。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保护知识产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打击侵犯品种权专项行动作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严格执法

对大案、要案,要加强部门间协作与联动,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执法的优势,杜绝地方保护主义,最大限度地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种子的行为。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文书制作。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如实记录调查结果,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自觉树立廉洁自律形象。

(三)及时报送,保障运行

加强信息交流,要及时向上级报送专项行动信息和行政执法数据,每月4日前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要建立专报制度,随时报告,便于了解情况,掌握动态。

(四)强化监督,完善制度

鼓励群众举报各类侵犯品种权及制售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健全群众投诉渠道,方便群众举报。开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种子打假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信函地址,受理的案件做到每件必理,违法必究。制度完善权威高效的投诉举报案件统一受理制度,提高种子案件查处效率。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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