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09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3-26 | 发布日期:2015-03-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规范窗口人员服务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政令畅通,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履行行政审批管理职能,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
二、中心各窗口单位要明确责任,明确程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要公开公正,简便高效,尽职尽责,按章办事,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三、推行“八公开”服务。对进入大厅办理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审批项目、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八公开。
四、实行首问负责制度。企业到窗口咨询、办事,属于本窗口职责的,首问责任人按规定及时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明确告知受理窗口或部门单位,落实责任,做到首问必答。
五、中心各种审批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中心各单位窗口要本着“务实、高效、廉洁、亲商”的原则,根据业务特点和办事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受理事项,做到不扣件、不压件、不超时限。
六、实行文明服务。全体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要做到真诚服务,统一着装,语言文明,行为规范,讲究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来访者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耐心解释,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凡回答咨询的,要求做到一次性告知。
七、依法办事,高效廉洁,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和“吃拿卡要”行为,对违纪人员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