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092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关 键 词: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3-26发布日期:2015-03-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关于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为规范窗口人员服务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政令畅通,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履行行政审批管理职能,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

二、中心各窗口单位要明确责任,明确程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要公开公正,简便高效,尽职尽责,按章办事,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三、推行“八公开”服务。对进入大厅办理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审批项目、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八公开。

四、实行首问负责制度。企业到窗口咨询、办事,属于本窗口职责的,首问责任人按规定及时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明确告知受理窗口或部门单位,落实责任,做到首问必答。

五、中心各种审批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中心各单位窗口要本着“务实、高效、廉洁、亲商”的原则,根据业务特点和办事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受理事项,做到不扣件、不压件、不超时限。

六、实行文明服务。全体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要做到真诚服务,统一着装,语言文明,行为规范,讲究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来访者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耐心解释,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凡回答咨询的,要求做到一次性告知。

七、依法办事,高效廉洁,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和“吃拿卡要”行为,对违纪人员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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