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91921630/2015-0015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计划总结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3-30 | 发布日期:2015-03-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中心组学习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负总责,由分管宣传工作的街道党工委委员具体抓,参加学习的对象为全体班子成员,有时可根据情况扩大到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由中心组学习秘书作记录。
二、中心组学习时间为每周二下午3:00-5:30,有重要或急需学习的内容可增加次数和时间,并由班子成员领学和上辅导课。参学人员要求作好笔记,写好心得,并踊跃发言,每个人发言时间不少于5分钟。
三、每年年初根据中央、省、市委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学习内容与任务,拟定党委中心组年度或季度学习计划内容以及自学内容。
四、严肃学习纪律。在组织集中学习时间内,领导班子成员的参学率要求达到100%,并作好学习考勤登记。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经党组书记批准,不得无故缺席。
五、要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中心组学员要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每年撰写1篇以上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为领导决策服务。
六、由党政办相关负责撰写全年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并上报有关单位。
七、由党政办相关对每次学习活动资料进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