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凤凰台街道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索 引 号:791921630/2015-0016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3-30发布日期:20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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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凤凰台街道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作表率的学习要求,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根据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1、街道党工委中心组由班子全体领导组成。中心组集中学习时,街道全体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2、街道党工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办事处主任、分管宣传的副书记和党工委委员任副组长,宣传干事任学习秘书。

3、中心组学习由组长主持,组长和副组长确定学习内容,学习秘书负责中心组学习的具体工作,提供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

4、中心组成员名单,报送区委宣传部备案。中心组成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并上报区委宣传部。

二、学习内容

1、学习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中央领导的重要文件和讲话精神,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法律等理论知识。

2、中心组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的、学习要求、学习专题、阅读书目、思考讨论题等。阶段性学习计划为月度计划,主要根据上级要求对全年学习计划起调整和落实作用。

三、学习时间和方法

1、中心组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时间半天,全年不少于12天次。

2、实行事先通知制度。每次学习,由党政办通知,包括学习时间、地点、内容、主题、中心组发言人等。

3、实行考勤考核制度。每次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在考勤簿上签到,原则上不得请假,对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事后要补课。中心组组长、副组长每半年应对照各自职责进行自查自评,并就中心组成员学习情况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4、中心组学习形式要多样化,可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研读原著和学习辅导材料相结合,学习调研和交流发言相结合,请专家教授讲座和走出去实地考察相结合等方法。

5、实行中心发言和重点发言相结合制度。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研讨,确定中心发言人3-4名,并形成书面发言材料,交学习秘书保存归档。

6、实行集中研讨交流制度。集中研讨交流每年不少于4次,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主要用于学习辅导和研讨交流,中心组成员应根据所学内容,结合实际,并围绕工作分工,进行调查研究和理论思考,每人每年至少完成一篇有一定理论深度的调查报告或体会文章进行研讨交流,并积极向各级报刊投稿发表,年底交由学习秘书保存归档。

7、实行个人自学制度。中心组成员应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集中学习的要求,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就相关理论知识进行深入学习调研,并做好个人自学笔记,年底交由学习秘书保存归档,原则上年度自学不应少于12次。

四、学习考评

1、中心组学习要建立学习记录,有专门的中心组学习记录本,由学习秘书负责记录;各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做好自己的学习记录,采用统一印制的中心组成员个人笔记本,每人每年一本,年底交由学习秘书保存归档。

2、做好学习台帐归档工作。建立完整的学习台帐,包括组织机构名单、全年学习计划、阶段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学习考勤表、学习资料、学习讨论交流记录、成员个人笔记本、中心和重点发言书面材料、旁听记录、学习调研成果、报刊发表的中心组理论学习成果、情况和经验,上级党委及党委部门对中心组情况的书面评价、证书、荣誉等。

五、制度确定

本制度由中心组全体成员共同参与制定,经班子会讨论通过后,从班子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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