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用人单位2014年度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8098/2015-00104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组织,机构,诚信
文    号:新密人社〔2015〕35号成文日期:2015-04-01发布日期:2015-04-0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2015-04-01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用人单位2014年度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的通知为更好地促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规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的通知》(郑人社监察〔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2015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2014年度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用人单位:

    为更好地促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规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的通知》(郑人社监察〔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2015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2014年度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开展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新工作的新举措;是依法行政,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具体体现;对于增强用人单位诚信守法意识,规范劳动用工,提高劳动保障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按照《新密市开展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的工作方案》(http://rsj.xinmi.gov.cn/ --“业界信息”--“劳动信息”),认真组织实施;各类用人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参加书面材料审查暨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准备工作,争创劳动用工诚信单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证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的顺利开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管理办公室(简称审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发挥劳动保障协管员的作用,确定专人负责对书面材料的收集、整理、报送。

三、积极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

通过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积极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并对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向社会公布。同时,利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四级管理平台,积极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数据管理平台,对不同的信用等级用人单位实行动态监管,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效能。

四、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的范围及要求

(一)在我市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党政行政机关除外)。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三)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情况申报表请登录(http://rsj.xinmi.gov.cn/ --“业界信息”--“劳动信息”)下载。

(四)2014年度书面材料审查报送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6月20日。

联系人: 王国强    马慧娟     杨 娜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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