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8098/2015-00022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业务信息/职称资格考试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人事,资格,初级,专业技术,任职 | |
文 号:新密人社〔2015〕32号 | 成文日期:2015-04-01 | 发布日期:2015-04-0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5-04-01 | 废止日期 |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职称〔2013〕75号)精神,经审核,现批准刘莉娟等38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2015年4月2日起计算。
附件:2015年第一季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