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53533/2015-0013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重点工作 | |
| 文 号:新密政办〔2015〕9号 | 成文日期:2015-03-18 | 发布日期:2015-04-02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2015年政府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完成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努力实现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的2015年重点工作予以分解。现将具体工作任务和主要责任单位明确如下:
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9%。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负责落实
责任人:张超峰、田建勋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
责任领导:辛绍河、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统计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负责落实
责任人:刘大军、田建勋
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9%。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国税局、地税局、税源办、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负责落实
责任人:徐桂林
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
责任领导:辛绍河、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科工信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负责落实
责任人:张超峰、田建勋、刘大军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
责任领导:辛绍河、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统计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负责落实
责任人:张艳艳、田建勋
6.外贸出口总额增长8%。
责任领导: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责任人:张艳艳
7.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统计局牵头,市农委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负责落实
责任人:虎伟东、田建勋
8.城镇新增就业7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万人。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负责落实
责任人:虎伟东
9.完成郑州市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和环境质量改善任务。
责任领导:辛绍河、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负责落实
责任人:张超峰、王冰
二、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持续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一) 强化投资拉动效应
10.制定实施扩大有效投资行动计划,引进外资、激活民资、争取国资、政府投资“四轮驱动”,力争固定资产投资400亿元以上。
责任领导:辛绍河、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信局、统计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张超峰、刘大军、田建勋
11.扎实推进总投资1025亿元的183个重点项目,确保完成年度投资250亿元,其中42个省、郑州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20亿元,一季度实现“两个80%”的目标。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张超峰
12. 认真落实“五职”招商、“三职”招商责任制,围绕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专题招商、集群招商,更加突出招大引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确保引进投资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80个,利用郑州市外境内资金160亿元以上,实际利用外资2.2亿美元以上。
责任领导: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张艳艳
13.积极落实各项政策,试行企业登记“三证一章”并联审批,激活民间资本投入实体经济。
责任领导:辛绍河、张元明、蒋剑茹、李福安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王建华、梁怀义、陈三建、赵法民、任彦山
14.争取上三级财政专项资金突破10亿元。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负责落实
责任人:徐桂林
(二)推动消费提档升级
15.坚持提升城乡居民消费能力和扩大消费需求“两手抓”,采取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工资待遇、落实补贴政策、强化社会保障等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
责任领导:辛绍河、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农委、社保局、财政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虎伟东、祖君、王钊铭、徐桂林
16.大力培育消费热点,积极倡导信息、文化、旅游、休闲、养生、养老等新的消费方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25亿元。
责任领导: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负责落实,市科工信局、文广旅局、民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张艳艳
(三)努力扩大出口规模
17.引导支持具有资金、技术、市场、人才和管理等优势的企业,与国外企业合作或到国外办厂,争取更多的境外客户和海外订单。
责任领导: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张艳艳
18.争创河南省新型耐材出口基地。
责任领导: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千亿耐材办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苏建忠
19.力争外贸出口达到7500万美元以上。
责任领导: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配合
责任人:张艳艳
(四)提升创新驱动能力
20.落实转型升级引领企业培育工程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行动计划,重点发展20家行业龙头,推动30个技改项目,支持50家小微企业,培育和提升一批新增长点。
责任领导:辛绍河、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信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张超峰、刘大军
21.深化科技与经济结合,探索建立“两基金一政策”保障体系和“两器一园”创新载体,用两年时间在市产业集聚区建成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创新创业综合体,强化对产业升级、经济转型的支撑引领作用。
责任领导:辛绍河、姬贤杰、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信局、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曲梁镇政府负责落实
责任人:张超峰、刘大军、陈铁建、宋卫敏、马卫东、王英朝
22.推进科技创新活动,实施郑州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30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
责任领导: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刘大军
23.推动密玉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责任领导: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负责落实,牛店镇政府做好配合
责任人:李宗贤
24.支持市行政服务中心创建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
责任领导:辛绍河、蒋剑茹、李福安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负责落实,各有关单位做好配合
责任人:王建华、李宗贤
25.启动省质量强市示范市、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
责任领导: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负责落实,各有关单位做好配合
责任人:李宗贤
(五)强化资金土地保障
26.继续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奖励,力争贷款余额突破200亿元。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钱文静、李海水
27.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大力推进企业上市,争取5家企业在“新三板”及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融资。
责任领导:王明安
责任单位:市企业上市办负责落实,市财政局及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配合
责任人:杜书伟
28.加强土地计划管理和节点控制,千方百计保障重点用地需求,清理闲置建设用地3000亩,批回建设用地指标3500亩以上。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配合
责任人:马卫东
29.积极做好基本农田划定相关工作,探索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招拍挂,实现政府土地收益的最大化。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财政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马卫东、徐桂林
三、以优化产业结构为主导,持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一 ) 深化工业结构调整
30.深化耐火材料产业“一区四园”建设,推进传统窑炉节能改造,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应用,推动重点企业与大型央企、行业龙头重组联营,引导中小企业搞好协作配套,筹建耐材研究院、公共技术研发中心,抓好兴旺耐材莫来石轻质砖、豫兴热风炉技改扩建等项目,着力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
责任领导: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千亿耐材办、科工信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苏建忠、刘大军
31.推进环保装备产业发展壮大,加强与日本三菱、德国爱维恩、北京中博佳源等企业合作,重点发展大气、水污染及电子垃圾治理环保装备,推进康宁特二期、工信华鑫、众英环保等项目,努力建设百亿级主导产业。
责任领导: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曲梁镇政府负责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有关乡镇政府做好配合
责任人:刘大军、王英朝
32.积极承接沿海服装产业转移和郑州批发市场外迁,加快锦荣二期、同盈服装总部港、金盛服装商贸城等项目,尽快形成百亿级主导产业。
责任领导: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曲梁镇政府负责落实
责任人:张艳艳、王英朝
33.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全市重点企业信息化应用率达到43%以上。
责任领导: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刘大军
34.制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加强政策支持和服务配套,综合运用延伸链条、技术改造、兼并重组、淘汰落后等手段,促使煤炭、造纸企业摆脱困境,重塑优势。
责任领导: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负责落实,市发展改革委、煤炭局、环保局,有关乡镇政府做好配合
责任人:刘大军
(二)推动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
35.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实施城乡景区化战略,统筹旅游资源开发、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传承创新,规划建设羲皇、黄帝、岐黄三大文化产业区,保护开发李家沟、古城寨、打虎亭汉墓等文物资源,加快推进伏羲山、柏崖山、大鸿山旅游开发等一批总投资237亿元的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加大营销力度,拉长产业链条,着力打造区域知名休闲旅游品牌。
责任领导:王彦国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负责落实,尖山风景区管委、刘寨镇政府、苟堂镇政府、岳村镇政府、曲梁镇政府、牛店镇政府、平陌镇政府做好配合
责任人:张银灿
36.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编制完成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组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发挥主导产业、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工业企业、农村农业与专业电商的融合,全面提升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水平。
责任领导: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负责落实,市科工信局、农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张艳艳
37.巩固发展商贸物流业,借势郑州国际商都建设,改造提升特色商业区现有业态,规划建设耐材等物流园区,逐步把商贸物流业做大做强。积极发展房地产、总部经济、楼宇经济、金融保险、科技服务、健康养老等高成长服务业。
责任领导:辛绍河、蒋剑茹、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千亿耐材办负责落实,各有关单位,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配合
责任人:张超峰、张艳艳、苏建忠
(三)发展都市型生态农业
38.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扶持壮大生态、观光、山地等特色农业。引导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家庭农场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广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责任领导: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农委负责落实,市国土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祖君
39.完成5万亩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强农业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1.6万亩,建成10个现代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新建续建农民创业园24个,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2家、龙头企业2家,农机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争创全国农机化示范县(市)。
责任领导: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农委、农机局、扶贫办负责落实,市国土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祖君、郑路明、张淑敏
(四)大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40.积极开展市产业集聚区“晋星升级”活动,推进扩区工作,加大村庄撤并、安置社区建设力度,抓好道路、供水、电力、通讯等设施配套,增强综合服务和辐射承载能力,倾力引进在产业链中起关键作用的重大项目,抓好节能环保、品牌服装、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提升集群化发展水平,争创全省“十先”、“十快”产业集聚区。统筹抓好超化、大隗专业园区和3个乡镇创业园区建设。
责任领导:齐智慧、张志强
责任单位:曲梁镇政府、超化镇政府、大隗镇政府、米村镇政府、岳村镇政府、苟堂镇政府负责落实,市发展改革委、交运局、住建局、自来水公司、电业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做好配合
责任人:王英朝、刘振敏、周建凯、陈永建、杨志强、谢明勋
41.力争市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245亿元,销售收入830亿元以上。
责任领导:辛绍河、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曲梁镇政府、超化镇政府、大隗镇政府、米村镇政府、岳村镇政府、苟堂镇政府负责落实
责任人:张超峰、田建勋、王英朝、刘振敏、周建凯、陈永建、杨志强、谢明勋
四、以新型城镇体系为支撑,持续推进城乡一体发展
(一)积极推进人的城镇化
42.认真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和促进农民进城8项措施,完善落实农民市民化过程中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政策措施,争取1万人左右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3万人左右农村人口就地实现城镇化。坚定不移地完善推进县域新型城镇化“新密模式”。继续推进45个新型社区建设,建成安置房1.7万套198.4万平方米,使住进新型社区的群众达到16万人左右。
责任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人社局、社保局、教体局、房管中心、公安局、国土局、农委、民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负责落实
责任人:李瑾瑜
(二)优化区域路网结构
43.全力协调服务商登高速、国道343、大学路南延建设,积极推进郑少高速新密北站、商登高速连接线、机场迎宾大道西延、省道233、541前期工作,争取上新高速启动前期工作,逐步实现高速、国道、省道对各乡镇的覆盖。开工建设县道023、026等10个项目,分批建设农村公路网规划的26条道路。
责任领导:张元明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郑二卿
(三)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44.打通密州大道南延、长乐路南延、溱水路西延、报恩街、育才街、荟萃南路等一批断头路,加速形成城市环线,促进矿区、老城、城北组团与中心城区联动发展,带动片区改造和整街坊开发。
责任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负责落实,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配合
责任人:陈铁建
45.抓好双十字景观大道、特色商业区建设,健全完善游园绿地、公交场站、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设施,铺设供水管网16公里、供气管网16公里、供热管网4公里。
责任领导:辛绍河、蒋剑茹、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商务局负责落实,各有关单位做好配合
责任人:张超峰、陈铁建、张艳艳
46.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冲沟、河道治理,着力解决交通拥堵、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物业管理等突出问题,提升城市吸引力、带动力。
责任领导:张元明、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执法局、房管中心负责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做好配合
责任人:梁怀义、谷宝山、梁松臣
(四)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47.着力推进1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四个优先”区域村庄拆迁改造,加快安置房建设,力争年内50%的动迁群众回迁。
责任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负责落实,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配合
责任人:梁松臣
48.加快实施14个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特色村保护开发,重点抓好米村朱家庵等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全域城镇化、景观化水平。
责任领导:王彦国、姚志刚、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农委、文广旅局、创建办负责落实,市住建局、环保局、交通局,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配合
责任人:祖君、张银灿、赵明晓
五、以生态环境建设为承载,持续提升发展保障功能
(一)强力推进“蓝天”工程
49.突出治理大气雾霾,强化机动车尾气、黄标车、道路和建筑工地扬尘、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积极推行天然气、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力争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40天以上。
责任领导:张元明、姚志刚、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住建局、公安局、农机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王冰、陈铁建、梁怀义、郑路明
(二)大力实施“碧水”工程
50.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矿坑排水循环利用,规划建设西大街子衿湖湿地,建成超化2万立方米塘坝,新增集雨节灌4500亩。
责任领导: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负责落实,超化镇政府、西大街办事处做好配合
责任人:徐绍敏
51.全力推进引水入密工程,建成取水、输水、蓄水、制水、供水设施,争取让市民早日用上清澈甘甜的丹江水。
责任领导:辛绍河、姚志刚、丁国仁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财政局、国资办、自来水公司负责落实,各有关单位,来集镇政府、白寨镇政府、岳村镇政府、新华路办事处做好配合
责任人:徐绍敏、徐桂林、崔皓哲、申军锋
52.加快平陌河河道治理、黄水河治理二期、云岩宫水库改扩建进度,抓好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工程。
责任领导: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负责落实,平陌镇政府、曲梁镇政府、刘寨镇政府做好配合
责任人:徐绍敏
53.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两批,解决5万名群众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责任领导: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徐绍敏
54.开展“河清水美”行动,加强李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双洎河、溱河流域综合治理,不断提高水环境质量。
责任领导:姚志刚、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环保局负责落实,有关乡镇政府做好配合
责任人:徐绍敏、王冰
(三)积极建设“青山”工程
55.根据我市浅山丘陵地形地貌,协调推进城乡绿化、荒山绿化、原野绿化,实施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产业集聚区、交通干道绿化提升工程,加强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抓好郑登快速通道、大学路南延等生态廊道建设,实施雪花山保护工程,绿化廊道11条126.7公里,新建5个郑州市级森林体验园。
责任领导:姚志刚、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园林绿化处、规划局负责落实,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配合
责任人:魏颖阳、张海俊、宋卫敏
56.加强农村公路两侧“两违”整治,强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规范深化垃圾、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理,保持城乡面貌干净整洁。
责任领导:姚志刚、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环保局、畜牧局、住建局、创建办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宋卫敏、王冰、张孟丽、陈铁建、赵明晓
(四)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57.落实节能减排总量预算管理机制,探索实施节能量、排污权、碳排放、水权交易制度。积极在传统产业领域实施一批重点节能工程,创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努力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
责任领导:辛绍河、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王冰、张超峰
六、以社会治理创新为保障,持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积极深化各项改革
58.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积极应对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营改增等税制改革。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着力推广PPP新模式。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市煤炭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徐桂林、赵法民、任彦山
59.支持农村信用联社组建农商行,加快金融服务中心挂牌运营。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农村信用联社负责落实
责任人:徐桂林、钱文静、王斌祥
60.加强区域金融风险防控,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领导:辛绍河、张元明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公安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钱文静、梁怀义
61.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责任领导: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农委、林业局负责落实,市国土局、财政局、房管中心、水务局、农机局、物价局及各乡镇政府做好配合
责任人:祖君、魏颖阳
62.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编办、事管局、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宋照、梁洪彬、徐桂林
63.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责任领导:辛绍河、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社保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尖山风景区管委好配合
责任人:寇海荣、王钊铭
(二)巩固提升网格管理
64.以充实基层队伍力量、促进条块深度融合、完善基层治理结构为重点,切实做到政府职能、群众自治、社会服务“三个衔接”,抓好反恐防暴、防洪度汛、“五小”治理等工作,加强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长效机制建设新跃升。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长效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负责落实
责任人:王建勋
(三)着力强化安全生产
65.重点抓好煤矿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双七条”,坚决打赢攻坚战。
责任领导: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煤炭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负责落实
责任人:王旭康
66.深入开展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统筹抓好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学校幼儿园等15个重点领域的安全防控,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安监局负责落实,市国土局、公安局、交运局、住建局、教体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陈松波、樊瑞辉
67.深入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责任领导: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刘根旺、侯德林
(四)切实加强信访稳定
68.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注重社会面上的控制,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矿群纠纷等引发的矛盾和问题。
责任领导:张元明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负责落实
责任人:魏奇峰
69.完善提升“一村一警”综治联动长效机制,建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责任领导:张元明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负责落实,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梁怀义
七、以民生实事工程为抓手,持续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一)协调发展社会事业
70.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着力构建普惠性基础教育体系,规划建设城区两所小学和新密新区实验小学,完成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对7500名教师实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推进全国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
责任领导:王彦国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卢长水
71.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片医签约延伸服务,探索市域内医疗联合,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责任领导: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寇海荣
72.完成市中医院搬迁,确保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投运,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新址开工建设。
责任领导: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负责落实,有关街道办事处做好配合
责任人:寇海荣
73.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持续开展文化惠民工程,启动规划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责任领导:王彦国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张银灿
74.落实好“单独二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责任领导: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冯嵩懿
(二)实施全民创业工程
75.将2015年确定为“全民创业年”,广泛开展创业促进就业活动,建立健全服务网络,积极落实帮扶政策,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创业就业能力。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负责落实,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虎伟东
76.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000万元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农村每户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2人。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负责落实,邮储银行、市人行、农村信用联社、郑银村镇银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虎伟东、徐桂林
(三)强力推进扶贫开发
77.制定落实扶贫开发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建立精准扶贫机制,“旅游引领、就业促进、易地搬迁、社会参与”四措并举,力争全市9420户33900名贫困人口与全市人民一道奔向小康。今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800户、整村推进项目5个。
责任领导:姚志刚、王铁良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米村镇政府、袁庄乡政府、平陌镇政府、大隗镇政府、苟堂镇政府、白寨镇政府、岳村镇政府、尖山风景区管委负责落实
责任人:张淑敏
(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78.认真落实社保待遇调整政策,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养老、工伤等险种扩面征缴,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标准,市社会福利中心、20个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成投用。
责任领导:辛绍河、张元明
责任单位:市社保局、民政局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王钊铭、冯伟东
79.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最大限度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
责任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负责落实,有关街道办事处做好配合
责任人:梁松臣
(五)全面发展各项事业
80.做好“十三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张超峰
8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国防动员、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支持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建设。
责任领导:张元明
责任单位:市人武部、民政局负责落实,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胡战敏、冯伟东
82.发展老龄、慈善事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
责任领导:张元明、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残联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冯伟东、尚文法
83.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电子政务、机关事务、粮食气象、国资供销、邮政通讯、盐业烟草、档案史志等工作,共同为“五个新密”建设作出新贡献。
责任领导:辛绍河、王彦国、蒋剑茹、姚志刚、姬贤杰、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民族宗教局、侨联、电子政务中心、事管局、粮食局、气象局、国资办、供销社、邮政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盐业局、烟草局、档案局、史志办负责落实,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配合
责任人:申惠萍、王幸、尚书亚、郭福珍、杨天俊、杨晓辉、梁洪彬、吴欣甫、周幸福、崔皓哲、郭彦卿、豆艳、张辛、李磊、牛海洲、张春旺、齐向华、周建军、王西林
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抓改革转职能,建设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84.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成果,深化“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年底前政务服务网全面运行。
责任领导:辛绍河、李福安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编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苏松杰、宋照、王建华
85.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推进依法民主决策,重大事项主动邀请公众参与,实施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健全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政府法律顾问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开展工作。
责任领导:张元明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司法局及各有关单位负责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靳超彬、裴矿成、各有关单位行政正职
86.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落实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落实率、满意率。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督查考评办及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负责落实
责任人:屈国强、梁书灿、各有关单位行政正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行政正职
(二)抓督办转作风,建设服务政府,营造高效勤政氛围
87.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建立责任、有序、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对本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各项重点工作,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以目标倒逼进度,以奖惩激发动力,以督查强化落实,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督查考评办、监察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梁书灿、苏松杰
88.深入开展思想政治、群众路线、作风养成教育,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遵循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多做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负责落实
责任人: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行政正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行政正职
89.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健全班子成员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研、联系服务群众等机制,扩大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领域、方式,切实提高为民谋利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苏松杰、徐桂林
(三)抓规范转形象,建设清廉政府,筑牢廉洁从政防线
90.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完善和发挥土地管理委员会、规划管理委员会、政府投资委员会等职能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政府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领导:辛绍河、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规划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屈国强、苏松杰、宋卫敏
91.牢固树立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思想,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压缩“三公”经费,节约政府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编办、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宋照、徐桂林
92.规范和减少各类考核评比检查,持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督查考评办、监察局、人社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梁书灿、苏松杰、虎伟东
93.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抓好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在保障干部职工正常福利待遇的基础上,继续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严厉查处各种腐败行为,以守纪律、讲规矩的清廉形象取信于民、推动发展。
责任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审计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做好配合
责任人:苏松杰、刘建军
九、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做好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二)市督查考评办要根据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对各责任单位承担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对各责任单位的年度责任目标绩效体系,严格考核奖惩。
(三)各责任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联络和上报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将所承担重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督查考评办绩效管理科。(联系电话:69887589)
2015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