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335/2015-0003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 关 键 词:扬尘,治理,方案 | |
文 号:新密交运〔2015〕50号 | 成文日期:2015-04-03 | 发布日期:2015-04-0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密市交通运输局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4月3日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密政〔2013〕11号)、《新密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考核方案》(新密防领〔2014〕1号)和《新密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奖惩方案》(新密防领〔2014〕2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方针,建立责任明确、全力推进的控制扬尘污染长效机制,有效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省、县干线公路清扫保洁、建设工程和过境运输车辆等扬尘污染进行整治,促进我市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干线公路清扫保洁和施工扬尘污染的治理,成立交通运输局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郑二卿
副组长:杨慧才 姚建勋 申建锋
成 员:张进中 陈国展 徐葆慧 程剑锋
局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协调办公室和督查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科,申建锋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扬尘污染治理日常工作;协调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杨慧才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市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办公室开展车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督查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科,姚建勋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系统扬尘污染治理督查工作。
四、责任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管理,谁施工谁防治”的原则,结合各单位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督查,落实监管责任,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机构、有人员、有督查、有台帐、有考核,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一)治理道路清扫保洁扬尘污染。按照“五位一体”的道路清扫保洁要求,保证干线和地方公路的洒水量,降低清扫、保洁过程中的起尘。提高机械化吸尘作业比重,扩大道路机扫保洁范围,减少人工清扫扬尘污染。加强路肩管理,采取绿化、硬化等措施,治理裸露地面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公路局、地管所)
(二)治理交通工程施工扬尘污染。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书,督促制定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并按照“6个100%”的要求,落实工地设置密闭施工围档、实行场地内硬地坪施工、施工场地周边道路硬化并设置沉沙井、驶出工地车辆冲洗、督促运渣车密闭运输和建筑材料堆放覆盖等规定。着力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的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强力推行湿法作业。禁止露天堆放散流物料。(责任单位:公路局、地管所、天基公司)
(三)治理运输车辆冒装渣土、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污染。加强施工工地出口监控,严禁冒装渣土车、带泥车和沿途撒漏车辆进入道路,确保密闭运输效果。严查超限、超载、私自改型、路面抛洒和未冲洗驶出施工场地进入省县干线公路行为。(责任单位:公路局、运管处、路政大队)
五、督导检查
根据《新密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考核方案》要求,局属各有关单位应认真履行扬尘污染治理监管职责,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一)公路建设工地和道路清扫保洁督导检查。由公路局、地管所和天基公司负责实施。公路局、地管所每日对承担或者协调建设的施工企业、施工场地和管养道路清扫保洁情况进行巡查,中午12:00前报送《新密市扬尘污染治理专项督导日报表》(附件2);对于建设单位不是我市交通运输系统的公路施工工地,要将督查情况同时报送工程建设单位。天基公司承建我市工程于每周四中午12:00前报告本周扬尘污染治理情况。
(二)路面抛洒车辆督导检查。由公路局、运管处和路政大队负责实施,每周四中午12:00前报告本周治理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冒装渣土、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污染情况。
(三)综合督导检查及奖惩。由督查办公室按照《新密市交通运输局督查工作意见》(新密交运〔2014〕51号),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日进行明查暗访,填写《新密市交通运输局扬尘污染治理综合督导日报表》(附件3),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督办。对因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在考核中被查处,造成财政扣款的相关单位,将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财政扣款由相关单位独自承担。对积极开展工作,落实管理责任,获得市级奖励的单位,将在全系统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局属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项组织,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建立工作台帐,确保每一个公路施工工地、每一条干线公路都有专人负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辟专栏宣传控尘措施,报道工作进展动态,曝光存在问题,推动全系统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督查督导。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督查组织,对本单位职能范围内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巡查督查,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公路保洁。各责任单位对现有省、县干线公路进行突击治理,在4月10日前彻底消除现有扬尘污染点。加强养护和清扫保洁,及时处理过境车辆造成的路面污染。
(五)强化施工管理。一是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新密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要求,在公路建设工地进、出口悬挂扬尘污染治理责任标志牌和控制扬尘污染标准标志牌。二是督促各施工工地于4月10日前按照“6个100%”要求自查并整改到位,同时建立长效机制,防治扬尘污染设施要随工程推进同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