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247/2015-00028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 /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物价局 | 关 键 词:审批,旅游景点 | |
文 号:新密价﹝2015﹞7号 | 成文日期:2015-04-03 | 发布日期:2015-04-15 |
体 裁:批复 | 生效日期:2015-04-03 | 废止日期:2016-04-03 |
新密市古城县衙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密县县衙门票价格的请示》已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671号)和《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我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郑价金﹝2008﹞15号)的文件精神,依据新密市价格成本监测所成本监测结果(新密价成本监审﹝2015﹞第2号),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密县县衙门票价格的批复如下:
一、门票价格:60元/人次。
二、对全日制在校学生、60岁以上老年人等凭有效证件实行半价优惠;对革命伤残军人、现役军人、残疾人、70岁(含70岁)以上老年人、1.40米以下儿童等实行免票。
三、讲解费:暂由游客与景区管理部门协商确定,待条件成熟后由物价部门按程序制定。
四、你单位接通知后,应在醒目位置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
五、以上批复试行期壹年。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