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61023333/2015-0003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 关 键 词:通知,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
文 号:新密规管〔2015〕7号 | 成文日期:2015-04-20 | 发布日期:2015-04-2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在2015年召开的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认真办理这些议案、建议和提案,对于加快我市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富裕新密、文明新密、平安新密、美丽新密、幸福新密”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切实增强办理工作责任感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各科室、各二级机构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各科室、各二级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工作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承办部门负责人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要工作内容,要亲自过问办理工作,并明确1名专职人员承办。对办理工作要有部署、有检查,确保件件有落实。对人大议案、重点建议以及政协重点提案,承办部门负责人要亲自主持办理,确保办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深入调研,加强沟通,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各承办部门要针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提出的具体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认真分析研究,切实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要采取登门走访、现场办理、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专题调研、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准确把握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真实意图,共商解决办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成议案、建议、提案所提的问题落到实处、圆满解决。对议案、建议、提案所提的问题,凡能够解决且有条件的,要抓紧解决;对能够解决,但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纳入计划,努力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涉及上级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积极反映情况,争取得到上级的支持;对因条件限制确实难以解决的,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取得渴望、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对代表、委员多年提、反复提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深刻反思,以求实的态度做出明确解答,下大力气解决问题。所有议案、建议、提案不仅要做到件件有答复,而且要件件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对反馈意见不满意的议案、建议、提案,承办部门要重新办理,直至代表、委员满意或基本满意。
三、规范程序,密切配合,切实推进办理工作
(一)办理复文要按所提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标注出办理结果。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
(二)对于需要2个或2个以上承办单位共同办理的议案、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召集协办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沟通、协商,共同研究办理意见;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搞好协作,在接到交办件20天之内将办理结果交主办单位归纳、汇总。
(三)议案、建议、提案应逐件答复,对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问题,承办部门也可并案答复。
(四)办理复文要以局正式文件形式答复,逐级审核、严格把关。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经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后,首先报送局办公室审核,然后由局分管领导审阅,再按规定的复文格式由局长签发。
(五)经局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的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复文(一式4份,附电子文档),报局办公室后,统一转交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办。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切实提高办理满意率
各承办部门要及时办理和回复所承办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照有关要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务必在5月30日前办理完毕,并将办理复文按时报局办公室。各承办部门要按照具体内容、紧迫程度和可行性等因素,对承办的议案、建议、提案进行分类,突出重点,统筹安排,从交办、沟通、答复、考核等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在答复环节,各承办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到态度认真,准备充分;答复函要内容翔实、文字精炼、语气诚恳、格式规范,坚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各承办部门要认真对待每件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确保代表、委员“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到100%。为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2015年,局办公室将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行绩效考核,列入各承办部门的年度责任目标,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按时限和要求办理的,或办理结果被确定为不满意件且经甄别确属办理部门未尽到责任的,将被认定为有较大过错,并按照绩效考核相关规定落实扣分措施。
各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切实解决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实际问题,并按照规定的复文格式办理。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或未按照规定复文格式办理的,局办公室将退回承办部门重新办理,并通报全局。
附件: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复文格式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