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3533/2015-0011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提案,建议提案
文    号:新密政办文〔2015〕8号成文日期:2015-04-09发布日期:2015-04-2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在2015年召开的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认真办理这些议案、建议和提案,对于加快我市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富裕新密、文明新密、平安新密、美丽新密、幸福新密”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切实增强办理工作责任感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和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既是各单位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法定要求,也是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工作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认真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承办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要工作内容,严格落实“五定”制度,即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完成时间、定任务、定责任;严格把好“六关”,即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程序关、格式关、文字关。对办理工作要有部署、有检查,确保件件有落实。对人大议案、重点建议以及政协重点提案要高度重视,亲自牵头领办督办,确保办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深入调研,加强沟通,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针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提出的具体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认真分析研究,切实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要采取登门走访、现场办理、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专题调研、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准确把握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真实意图,共商解决办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成议案、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落到实处、圆满解决。对议案、建议、提案所提的问题,凡能够解决且有条件的,要抓紧解决;对能够解决,但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纳入计划,努力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涉及上级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积极反映情况,争取得到上级的支持;对因条件限制确实难以解决的,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对代表、委员多年提、反复提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深刻反思,以求实的态度做出明确解答,下大力气解决问题。所有议案、建议、提案不仅要做到件件有答复,而且要件件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对反馈意见不满意的议案、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重新办理,直至代表、委员满意或基本满意。

三、规范程序,密切配合,切实推进办理工作

(一)承办单位接到办理任务后3日内,对承办有异议的议案、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根据职能和相关政策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没有反馈意见的将被认定为接受办理任务,办理任务交办后不能擅自更改。

(二)办理复文要按所提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标注出办理结果。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

(三)对于需要2个或2个以上承办单位共同办理的议案、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召集协办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沟通、协商,共同研究办理意见;办理工作结束后要召集协办单位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结果,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搞好协作。协办单位在接到交办件1个月之内将办理结果交主办单位,办理复文由主办单位归纳、汇总,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答复,由主办单位报送。

(四)议案、建议、提案应逐件答复,对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问题,承办单位也可并案答复。

(五)办理复文要以本部门正式文件形式答复,逐级审核、严格把关。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经承办单位行政正职审查同意后,首先报送市督查考评办初审,再按规定的复文格式由本单位行政正职审核,最后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签。 

(六)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的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复文(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报市督查考评办备案后,统一转交市人大代表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切实提高办理满意率

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办理和回复所承办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照有关要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务必在6月30日前办理完毕,并将办理复文按时报送市督查考评办。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具体内容、紧迫程度和可行性等因素,对承办的议案、建议、提案进行分类,突出重点,统筹安排,从交办、沟通、答复、考核等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在答复环节,各承办单位行政正职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到态度认真,准备充分;答复函要内容翔实、文字精练、语气诚恳、格式规范,坚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对待每件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确保代表、委员“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到100%;对“不满意”的或未按规定复文格式和办理时限办理的,市督查考评办将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答复,并予以通报批评。市督查考评办将会同市人大代表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各承办单位的按时办结率、代表委员的满意率等指标将作为办理工作实绩纳入2015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确保办理工作质量。

 

附件: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复文格式

 

2015年4月9日


附  件

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复文格式

复文格式(一)

 

新密市XXX局(委、办)文件

 

XX建字〔2015〕xxx号        签发人:    

办理结果:x(A/B/C)

 

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X号建议的答复

 

x x 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答复正文)

 

( 主、协办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联系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抄 报: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   市人大代表工委

复文格式(二)

 

新密市XXX局(委、办)文件

 

XX提字〔2015〕xxx号        签发人:    

办理结果:x(A/B/C)

 

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X号提案的答复

 

x x x委员:

您提出的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答复正文)

 

(主、协办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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