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53533/2015-001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会议,重要会议 | |
| 文 号:新密政办〔2015〕15号 | 成文日期:2015-04-07 | 发布日期:2015-04-25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若干规定》已经2015年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4月7日
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若干规定
为切实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提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效率和水平,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做好会议准备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前1周,市政府办公室向各部门、各单位征集议题;各部门、各单位收到征集议题的通知之后,要认真研究,根据需要提出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
(二)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议题及相关材料后,要及时就议题有关情况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时,根据需要组织议题汇报单位、列席单位及市政府法制部门,深入讨论研究,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就该议题需要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拟定意见建议。
(三)议题及书面汇报材料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秘书科汇总审核提交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正式议题。会议议题确定之后,原则上不得临时追加。
(四)市政府分管领导未向主要领导汇报、未组织研究以及未签字的议题一律不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规范会议事项
(一)市政府办公室平时要加强与市政府领导及各部门、各单位的沟通衔接,掌握相关情况,分清轻重缓急,根据实际需要,统筹把握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频次,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杜绝议题过多影响决策效果、议题过少耗费时间精力。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会议召开前2天将书面汇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会议汇报材料一经送达,原则上不得进行更换修改,确需更换修改的,要报请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同意。会议汇报材料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原则上该议题不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三、严肃会议纪律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由汇报单位、列席单位行政正职参加,一般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的,要提前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向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通报,经批准后,方可指派单位副职代为参加。汇报单位行政正职因故不能参会的,该项议题一般不予研究。未经批准,参会人员不得自带助手。
(二)各汇报单位、列席单位参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达候会室,一旦通知开始汇报,要迅速安静进入会场,按指定位置就坐。
(三)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要认真聆听会议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严禁进进出出,来回走动,交头接耳,接打电话,确保会议纪律和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