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新密市交通运输局蓝天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335/2015-0004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交通运输局关 键 词:通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文    号:新密交运〔2015〕70号成文日期:2015-04-28发布日期:2015-04-2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2015年新密市交通运输局蓝天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2015年新密市交通运输局蓝天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公路建设单位,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2015年新密市交通运输局蓝天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4月28日

 

2015年新密市交通运输局蓝天碧水工程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2018年)的通知》(郑政〔2014〕2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郑州市碧水工程工作计划的通知》(郑政办〔2014〕4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郑州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5〕6号)以及《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新密市蓝天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2015〕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根本出发点,顺应人民群众对改善大气环境、水环境质量的新期盼、新要求,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遏制道路扬尘污染为重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倡导水资源循环再利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蓝天工程工作计划

1.强化工地扬尘综合治理。根据《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豫建建〔2014〕83号)规定,建设、拆迁等施工工地应采取封闭、围挡、喷淋等防尘措施,地面、车辆行驶道路应当进行防尘处理;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垃圾的,应当采取封闭、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驶出作业场所;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取密闭方式,不得高空抛掷、扬撒。施工企业制订环境保护制度,实施施工工地扬尘监控,推广应用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做好建设单位扬尘污染治理的督促、协调和监管工作,按要求及时整改扬尘污染点。

责任单位:各公路建设单位,公路局、地管所、天基公司,局工程科

2.遏制道路交通扬尘。提高道路清扫的机械化率,推行湿式机扫,保证主次干道的洒水量;及时妥善处理道路扬尘污染点。

责任单位:公路局、地管所

3.强化散装货车监管。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散装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无密闭设施和未加盖篷布运输行为,杜绝道路遗撒。

责任单位:公路局、运管处、路政大队,局信访法制科

4.治理挥发性有机气体。2015年4月底前,对全市范围内的汽车维修等表面涂装工艺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单位进行排查,督促配备有机废气高效收集和回收净化设施,年底前分两批完成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运管处

5.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

责任单位:运管处、总公司、公交公司

(二)碧水工程工作计划

积极配合全市河流、湖库环境风险管理。组织编制我市双洎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应急运输车辆、船只和抢险救援队员,适时开展演练,做好应急准备。

责任单位:运管处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把蓝天、碧水工程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之一,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实行目标管理。按照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划分,对不能按期完成蓝天、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年度任务的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实施“一票否决”;对达不到治理要求、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依法实施停产治理或取缔关闭。

(三)强化信息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及时编制工作信息,宣传本单位的工作经验、取得成效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及时报送资料。各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5月10日前报局安全科。11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高洪涛,联系电话:60882965,电子邮箱:xmjyjaq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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