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8098/2015-00114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社会,保障,提前,退休 | |
文 号:新密人社〔2015〕46号 | 成文日期:2015-05-05 | 发布日期:2015-05-0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5-05-05 | 废止日期 |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经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并在新密市人社局网站公示,王庭记、朱松强、郭金见、常爱君、孟巧红、杨树伟、张金锋、吕全营、丁万宾、王建民、樊保文、赵春菊、郑观亭、周建军、张守仁、王国顺十六名同志符合提前退休条件,退休金从二〇一五年五月发放,请你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