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建反映孟庄新农村工程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说明

索 引 号:005308098/2015-00118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劳动,监察,拖欠工资
文    号:新密人社〔2015〕50号成文日期:2015-05-15发布日期:2015-05-15
体    裁:报告生效日期:2015-05-15废止日期
关于刘建反映孟庄新农村工程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说明接到张元明市长信访事项转送办理通知单后,我局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目的,以讲事实、重证据、依法处理为原则,通过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详细调查

市信访局:

接到张元明市长信访事项转送办理通知单后,我局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目的,以讲事实、重证据、依法处理为原则,通过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详细调查,刘建反映的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刘建,男、身份证号码:320624********4552,家庭住址:江苏省通州市骑岸镇五总居委会五十六组123号,联系电话:15038229387,为外来务工人员。

二、反映情况

据当事人刘建反映,2013年本人从袁洪业处接到了孟庄新农村1号及10号楼的外墙粉刷工作,同年7月自己带了一班人在工地施工,2014年1月因患病其离开该工地。截止目前,孟庄村已将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支付到位,但田大兴拒不支付其本人及杨军召、刘东东等10人工资,共计17万元。

三、调查情况

我局接到张元明市长批件后,立即对有关情况展开调查:2012年9月河南省永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通过招标的形式承建了新密市米村镇孟庄新农村1号及10号楼的工程,永安委托冯培杰负责工程施工,冯培杰于2012年9月24日将工程大清包给了田大兴(包工头)并与田大兴签订了劳务协议书。

田大兴又将工程的二次结构(内外粉刷)分包给了袁洪业,袁洪业将外墙粉刷分包给了反映人刘建,刘建于2013年7月带了一班人在工地施工,2014年1月刘建因患病离开该工地,工程尾工没有施工完毕。

由于该工程层层分包,造成问题多、情况复杂,问题出现在分包最底层,即田大兴和袁洪业,反映人刘建等10人讨要的是该工程外墙保温和外墙粉刷两部分工钱,我单位从永安公司开始层层分解,化解矛盾。

四、调查结果

由于该工程层层分包,2015年2月10日我单位将永安公司、田大兴、袁洪业及反映人刘建,四方进行调解,各方对确定工程量争执不下,经过多次对各方进行沟通协调,于2015年2月10日晚各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支付反映人刘建等10人劳务费共计57000元,2015年2月11日上午在我局的监督下将工资发放到工人手中,此案件已办理终结。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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