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8047/2015-0029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残联 | 关 键 词:信息公开,指南 | |
文 号:新密残联〔2015〕23号 | 成文日期:2015-05-27 | 发布日期:2015-05-2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2015年郑州市政府“为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0-14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的民生十件实事项目,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依据郑残联【2015】3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新密市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15年起,为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0-14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补贴救助。
二、补贴对象
凡拥有新密市户籍,经新密市残疾儿童评定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市残联审核,符合康复训练条件,或经辅助器具定点机构筛查、评估,符合适配条件的0-14周岁耳聋、智障、脑瘫、孤独症、肢体和精神残疾儿童。
三、补贴项目
(一)为聋儿提供专业康复训练。
(二)为智障儿童提供专业康复训练。
(三)为孤独症儿童提供专业康复训练。
(四)为脑瘫儿童提供专业康复训练。
(五)为肢体残疾儿童提供术后康复训练。
(六)为精神残疾儿童提供服药或住院补贴。
(七)为参加康复训练的聋儿、脑瘫、肢体残疾儿童提供辅助器具适配补贴。
四、补贴标准
符合救助条件的各类残疾儿童补贴最高按下列标准执行(其中辅助器具购置费低于标准的按实际费用补贴):
(一)聋儿 12000元/年。
(二)智障儿童 12000元/年。
(三)孤独症儿童 12000元/年。
(四)脑瘫儿童 12000元/年。
(五)肢体残疾儿童 6000元/年。
(六)精神残疾儿童 服药1200元/年;住院4000元/年。
(七)辅助器具适配 聋儿助听器和脑瘫、肢体残疾儿童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可任选一种)1000元/年。
五、工作流程
(一)凡自愿申请纳入上述六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对象,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新密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残疾儿童的新密市居民户口簿、残疾证或新密市残疾评定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7—14周岁残疾儿童相关类别的残疾人证等材料。
(二)经初审合格后,填写《郑州市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中的基本信息,并附相关材料一同上报新密市残联审核。
(三)新密市残联在《申请审批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个人档案,档案包括:《申请审批表》、医院诊断证明或残疾人证、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对确定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进行登记汇总,报郑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备案。
(四)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持新密市残疾人联合会签署的《申请审批表》至新密市定点康复医疗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或治疗。
(五)凡申请辅助器具适配补助的,由辅助器具定点机构筛查、评估,在《申请审批表》上填写适配建议,经新密市残疾人联合会批准后可自行购买相应的辅助器具产品,并向新密市残疾人联合会提交辅助器具购置发票。
六、资金管理
(一)资金筹措
对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康复项目,先由医疗保险基金规定报销,个人负担部分由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予以资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由郑州市和新密市两级财政按1:1配套分担。
(二)使用范围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聋儿、智障、孤独症、脑瘫、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和辅助器具等项目的康复支出,不得用于工作性的经费支出。财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实事工作正常运转。
(三)资金拨付
新密市残联分别于6月30日和10月30日前分两次向郑州市残联写出专题经费申请报告,提交符合康复条件的残疾儿童名单及申请表、辅助器具购置发票等申请材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由新密市和郑州市残联逐级审核、汇总后,按各自承担的比例及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新密市财政局审核后统筹安排所需资金,救助资金拨付市级定点医疗康复机构。
七、职责与监督
(一)市残联负责做好项目宣传,康复对象申报及筛查,康复补助标准的核定,建立救助档案,明确专人负责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二)市财政部门负责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预算,筹措和拨付,并加强对此专款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新密市定点康复医疗机构要为受助对象制定康复训练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康复训练和家长培训,不得随意减少训练项目、缩短训练时间;要做好阶段评估、家庭康复指导和回访等服务,确保康复效果;要为受助对象建立个人康复档案,内容包括《申请审批表》、规范的医疗文书及康复训练计划、记录及效果评估档案、家长培训、家庭康复指导、回访记录等。上述资料要保管好备查,并及时将救助信息录入数据库。
(四)各相关单位在实事办理和落实过程中,要自觉接受各级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政府实事落到实处。
(五)康复补贴资金不得挪用、截留、套取、骗取。一经发现查实,依法追究责任。
(六)市残联每年对定点康复机构进行量化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开展绩效评价,不断督促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康复效果。
(七)及时总结,建立机制。市残联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宣传好康复示范工程引领作用,及时总结好经验和做法。
八、其它
根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开展情况,郑州市将对救助范围、资助标准等适时进行调整。本项目的实施如有新的政策规定,按新规定要求执行。
附件:新密市助残志愿者注册申请表
新密市残疾人联合会 新密市财政局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