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关值班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327/2015-0003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 键 词:通知,煤炭,值班
文    号:新密煤字〔2015〕52号成文日期:2015-06-05发布日期:2015-06-0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关值班工作的通知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关于加强机关值班工作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值班工作,提高值守应急能力,及时准确搞好上请下达、下情上报,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局领导、业务科室值班的基础上,实行机关所有后勤科室(除财务科按规定做好自身科室安全值班,不再参与机关值班外)全员值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关值班组织

1.值班领导、业务科室在局安全监控中心的值班,按每月值班表排定日期严格执行值班。

2.机关值班人员由机关所有后勤科室人员组成,值班地点在局机关值班室。

3.局综合科负责机关值班工作的组织安排,每轮结束负责编制下轮值班并通知各有关科室。

4.局机关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机关值班表排定的顺序,在局机关值班室值守,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如值班时确实有事,必须报值班领导批准在科室内部调整换班。

5.机关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交接班时间为当日8:30至次日8:30。交接班时必须做到人和人见面,必须在交接表上签名。

6.机关人员一次请假超过三个月的,将请假条交综合科备案,综合科在本轮可以不予排班,如果本轮值班表顺序已经排定,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值班或和本科室人员调班,绝不允许漏班空岗。 

二、机关值班工作职责

1.坚持值班领导负责制。值班领导对当天值班工作负全面责任,要加强值班工作管理,督促局各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对突发事件,值班领导要确保第一时间现场协调处置。

2.值班人员要服从值班领导指挥,认真做好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及时处理上级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处理好非办公时间的紧急事项,协助值班领导处理突发性事件;接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通过电话、传真机给局的来文、来电等;做好局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 

3.严格情况报告、电话记录和处理结果登记制度。当班事务原则上要当班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务要做好交接工作。

4.机关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按时交接班,不得擅离职守,保证值班期间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要向值班领导请假,并安排其他人员临时顶班。 

5.值班人员要负责整理好值班室的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环境。 

三、值班人员工作规范

1.值班人员要准时接班,接班时应主动阅读上一班的值班记录,向交班人员询问应继续完成的工作,并按要求尽快完成工作任务;交班人员要将已办和待办事项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2.接听电话时要使用文明用语,并作好电话记录。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当天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并记录处理意见及办理结果,记录人署名。对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 

3.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谦虚谨慎,并问清身份和来意,妥善处理。对公务人员,请本局有关科室接洽;对上访人员,及时通知局信访办处理;对推销产品和无理取闹人员,及时通知局值班领导处理。 

4.对重要来电或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要立即直接报告值班领导,根据值班领导批示作出处理,并及时与有关领导、部门、科室联系,随时掌握情况、及时报告。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6.对各单位或群众电话反映和查询的问题,要酌情给予答复。凡属重要的或没有把握答复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后再作答复;凡属行政事务性问题,应及时转有关科室处理;对涉及保密事项的查询,一般不予解答。

7.值班人员要遵守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对机密文件要按规定妥善保管处理,机密件一般不得带离值班室,值班人员一般不得接受新闻单位的电话采访。 

四、责任追究

机关值班责任重大,必须认真执行,值班人员当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岗位,不得处理私事,不得接待亲友熟人,不得带家属、子女到值班室。 局督查科、纪检室和综合科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值班情况进行督查,每月督查情况要在全局通报。对违反值班纪律、脱岗、空岗、电话不通及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值班人员不坚守值班岗位、擅离职守的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书面检查,并交督查科存档。

2.值班人员不履行职责,不能明确记录事项内容的,不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写出检查,并交督查科存档。

3.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在值班室里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责成写出书面检查,交督查科存档。

4.值班人员工作失职造成财产缺失的,视其情节轻重和财产损失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局机关值班工作关系到上级和我局领导各项指令的及时传达和执行,因此各有关人员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二)认真学习。各科室要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特别是熟练掌握接打电话、处理有关事务的技巧,避免工作中出现失误。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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