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685/2015-0002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其他 | |
文 号:超政〔2015〕3号 | 成文日期:2015-06-03 | 发布日期:2015-06-05 |
体 裁:意见 | 生效日期:2015-06-05 | 废止日期 |
超政〔2015〕3号
超化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形成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长效机制,根据省委、郑州市委关于加强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的要求,结合超化实际,现就完善基层群众服务网络机制,建立健全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加强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实施基层便民服务工作制度,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举措,是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和机关干部作风的现实需要,是推动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的重要载体。抓好此项工作,有利于持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利于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利于强化基层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水平。
2.基本思路。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核心,以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为主题,简政放权,整合资源,完善镇、村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努力构建党政联动、上下贯通,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内容丰富、队伍健全,机制合理、便捷高效的基层综合服务体系,坚持依法办事,提高服务效率,让人民群众满意。
3.目标任务。2015年6月底前,重点对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规范完善,全面建立便民利民服务阵地。同时,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辐射提升”的原则,立足各村实际,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便民服务工作站进行打造,高标准创建便民服务示范点。2015年10月底前,各村实现配套设施齐全、服务内容广泛、办事流程规范的便民服务工作站全覆盖。按照既定制度机制,严格实施常态化管理,为群众好办事。
二、基本原则
4.结合实际,分类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镇、村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现有基础条件,分类实施、科学规划,整合提升现有基础设施,努力节约建设成本,积极将服务部门和服务项目纳入服务中心(工作站),建立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运作模式,常态化开展便民服务工作。
5.科学运作,突出重点。先期以打造河西村、周岗村、黄固寺村3个试点村便民服务工作站为重点,创建一批场地设施先进、服务功能完善、管理手段科学、机制运行顺畅的示范型便民服务平台,进而通过“以点带面、梯次推进、全面提升”的方式,在全镇建成服务全面、制度完善、运转高效的便民服务机构。
6.三级联动,形成合力。以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引领,以镇便民服务中心为纽带,以村服务工作站为基础,三位一体、功能互补、上下联动。
7.明确职责,务求实效。镇、村便民服务平台,要认真按照既定制度机制,细化职责,夯实责任,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充分考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把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服务机构,实行集中办公、“一站式”服务,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推进服务平台建设
8.完善镇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按照“集中办公、一窗式受理、一条龙服务”的原则,在现有条件基础上,完善配套,逐步把涉及民生事项的各相关机构业务纳入服务场所,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服务事项。服务窗口要统一实行柜台式办公,配备电话、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规范设置公开栏、意见箱、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改建、扩建开放式的基层便民服务大厅,大厅面积一般不少于上级规定面积,并做到“十一有”,即:有牌子、有电子显示屏、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服务制度、有办事指南、有便民服务卡(便民服务手册)、有公示栏、有台账、有电话、服务窗口配备有工作所需的计算机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有便民凳、有饮水机等便民设施。
9.加快村便民服务工作站建设。村便民服务工作站统一设置在村办公地点。在行政村,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有效整合宣传、文化、计生、综治等服务资源,建设集村“两委”成员办公、村民事务代办、村务党务公开、文化娱乐活动等为一体的便民服务工作站。科学设置,办公面积不少于上级规定面积,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统筹整合使用。河西、周岗、黄固寺试点村便民服务工作站要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总结经验,于2015年下半年在全镇范围内以点带面、全面提升。
四、明确服务事项
10.扩充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内容。一是党务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党员关系转接、党费收缴、流动党员登记和联系服务,以及需要党组织提供的服务事项等。二是政务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城乡低保、计划生育、土地流转、就业培训、社会保障,以及文化宣传、文化活动、体育健身等文化服务事项;惠民政策、农业生产、科技知识及办事指南等咨询服务事项。三是社会服务事项,主要包括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
11.拓展村便民服务工作站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远程教育站点学用服务,以及提供一般的农业技术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惠民政策落实、政策法律咨询、社保资金发放等与基层党员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
五、健全服务制度
12.落实党员干部值班制度。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与机关同步,实行全天候值班,并记录相关情况。村便民服务工作站每天实行村组干部和无职党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手机号码向群众公示,随时记录并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并严格做好台账和交接班手续,确保承办事项有效落实。
13.落实便民服务办件制度。实施审批内容、审批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六公开”办事制度,做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实施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上级事项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行政收费规范管理制“六制”管理制度,做到严格要求、务本责实,确保受理件承办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14.落实便民服务责任制度。按照“自愿委托、免费代办、便民高效”的原则,实行代办服务,建立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代办制度。同时,根据群众实际需要,对涉及面广、季节性强、群众需求较为集中、适宜现场办理的服务事项,推行流动巡回服务,组织相关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定期到村开展巡回服务,现场为群众办理相关事项。
15.落实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制度。镇要结合“一征四议两公开一追责”工作法,畅通渠道,设立统一的服务热线,落实全天候接听、分类登记、交办督办、协调联处等机制,具体事项交由相关部门限时办结;同时,要定期开展走访群众和企业活动,记好社情民意簿,认真解决问题,及时向群众反馈动态信息,做到“接地气、连民心”。
六、规范服务规程
16.明确服务标准。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制定完善业务指导规范,统一印制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和便民服务手册,明确服务事项承办单位,办理或代办流程,让群众清楚有事到哪里办、具体找谁办、怎么办,方便群众办事。
17.规范服务流程。一是受理。群众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站)提出办事申请,承办人员(代办员)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要当场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凭据;对不能当时办结或不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的申请,应及时给予明确答复,并说明原因;属上一级相关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承办人员(代办员)集中代办。二是承办。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站)受理群众申办事项后,要确定具体承办人(代办员),程序简单、材料齐全的应即收即办;材料不齐全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待材料补齐后受理办结;对不能即办的事项,承办人员(代办员)要说明原因,并在承诺期限内及时办结;对本级不能办理、需要上级单位办理的,及时告知办理时限并报送有关部门办理。三是回复。申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人员(代办员)负责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办人,同时申办人对办理结果予以确认和评价;办理过程中依法收取的费用,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出具合法的收费票据;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适时开展回访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18.加强督促检查。通过设立群众意见箱、举报电话、短信评价平台等形式,听取群众对服务的评价意见,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协助镇党委、政府依法监督便民服务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服务群众实效。财政、农业、民政、信访等部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进服务工作公开透明。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
19.开展群众评议。健全便民服务工作群众评议制度,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群众评议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测评表等形式,请所在村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群众代表以及服务对象参加,评议便民服务平台运行情况,找出问题差距,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
七、强化保障措施
20.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李霞,党委常务副书记、镇长刘振敏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魏洪波、纪委书记慎松杰、副镇长冯景隆担任,成员由财政所长李文亮、党建办主任卢晓丽、劳保所长苏卫锋、民政所长郭建霞、计生办主任王喜栓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由苏卫锋兼任,工作人员在镇相关部门现有工作人员中调剂;村便民服务工作站整体工作由村主要负责人牵头,具体承办工作以村干部为主。
21.强化工作责任。镇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基层组织和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保证基层有足够财力和资源为群众办事。镇、村基层便民服务平台要对基层便民服务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实行项目化管理,通过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镇纪委将通过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调阅记录、实地走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加强对便民服务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人员,将严格予以通报批评。建立健全便民服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办理群众申办的合理事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的,视情节轻重,镇纪委要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因工作过错、过失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2.严格考核评价。镇要把村便民服务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范围,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推动基层便民服务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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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化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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