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兆均等十一名同志提前退休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8098/2015-00043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业务信息/社会保险工作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社会保障,安置,国务院,工人,退休,病退
文    号:新密人社〔2015〕64号成文日期:2015-06-02发布日期:2015-06-0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2015-06-02废止日期
关于郑兆均等十一名同志提前退休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四条第二项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四条第二项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经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郑兆均、陈明安、杨  东、周旭辉、王拥军、王海峰、李  娜、张嵩轩、徐丰章、申香玲、韩天增十一名同志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符合病退条件,同意提前退休,请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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