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263/2015-0004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共新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新密市监察局,新密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 |
文 号:新密纪发〔2015〕12号 | 成文日期:2015-06-10 | 发布日期:2015-06-1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审计监督检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新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 密 市 监 察 局
新 密 市 审 计 局
2015年6月1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审计监督检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财政性资金的监督,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乡镇审计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范围
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情况,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监督检查重点
(一)各类财政资金及基本建设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基本建设形成资产是否纳入账内管理;
(二)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截留、滞留等现象;
(三)财政票据及其他票据的管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出借给企业、单位及个人使用现象;
(四)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报销应由个人负担费用现象;
(五)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六)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行为。
三、监督检查方式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市政府安排,以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委托,通过组织开展乡镇财政决算审计、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的方式实施审计监督。审计结果及时向市纪委监察局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认真组织实施。审计机关要结合全市各乡镇(办)实际,统筹开展乡镇(办)审计监督检查工作,合理调配审计力量,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乡镇(办)审计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了确保乡镇审计监督检查工作有序顺利推进,市审计局建立了专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刘建军同志为组长,张永灿、常岐峰二位同志为副组长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审计局办公室,常岐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电话:69822618。
(二)严肃工作纪律。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严肃审计纪律,切实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成效。
(三)抓好整改落实。各乡镇(办)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促进基层党风政风不断取得新的好转。
(四)强化督查问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